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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12:11:15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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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3)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未來在個人資料保護的前提下,民眾將可獲得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

內政部表示,「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是指《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與實價登錄制度相關的規定。

這次修正重點包括: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在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併同申報;預售屋申報時機提前並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成交案件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調整罰則區分輕重等,透過制度的精進,讓實價登錄制度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

內政部表示,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完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

為了促進資訊更為即時,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可大幅縮短揭露時間。

對於近日媒體報導揭露詳細門牌或地號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疑慮部分,內政部表示,個人資料是指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的資料,而門牌、地號、價格等是不動產的標示資料,不屬於個人資料範圍。

自2015年2月2日起,原本任何人都可申請揭示所有權人的完整姓名及住址的不動產登記第二類謄本,已經修正隱匿個人資料,故實價登錄資料如揭露詳細門牌或地號,已經無從透過謄本間接識別個人資料。

所以本次修法比照英、美等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以促進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避免交易當事人錯誤判斷,促進不動產交易更具公平及效率。至於實價登錄案件內的個人資料,仍將依法加以保護,不會對外洩漏。

在資訊正確方面,這次修法將買賣案件實價登錄調整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藉由買賣雙方相互確認,提升資訊正確性;另如有刻意造假哄抬的情況,透過本次修法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查核契約及付款證明等文件,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內政部強調,這次實價登錄修法方向,已經過審慎周延的討論並凝聚多數共識,未來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期能早日完成修法作業,以提供更為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促進不動產交易市場更加透明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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