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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重建 時程獎勵10%將於5月11日屆期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促使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提升建築安全與國民生活品質,中央於2017年5月10日訂頒「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期能藉由各項獎勵與補助機制,讓小規模基地、有重建需求的建築物可透過簡便的審查程序完成重建。按危老條例第6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後3年內申請之重建計畫,得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之獎勵,該項時程獎勵規定經營建署表示於施行後3年內期間自2017年5月12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止,之後逐年遞減。
 
建管處為保障危老申請案權益,重建計畫相關書表已公告於建管處網站/危老重建專區,另考量10%時程獎勵將屆,再次特別提醒申請人應於2020年5月11日到期申請重建計畫,掛件方式以臨櫃方式申請者應於2020年5月11日下午17時30分前向建管處提出申請,如以掛號郵寄方式者,以不超過2020年5月11日之郵戳為憑。
 
建管處處長張明森表示,為鼓勵民眾申請危老重建,2020年5月11日到期前申請掛件時未備齊重建計畫相關書表者,於建管處書面通知補正後60日內,備齊補正相關文件後,均得適用掛號日當時之10%時程獎勵,得不受限應備齊「重建計畫申請書(載明申請範圍內土地及建築物)」、「符合危老條例第3條第1項第1~3款,所列危險房屋佐證文件或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函及報告書」及「第一類土地及建築物謄本(地號、建號全部)及參與重建計畫同意書」等3項文件之規定。
 
北市府積極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統計至2020年4月底,已受理申請重建計畫374件,其中已核准158件,申請量及核准量高居全國之冠。為協助為數眾多的老屋住戶及早整合重建意願,目前全市已設置121處「危老重建工作站」,並安排「危老重建推動師」進駐,為市民提供免費的在地化諮詢服務,並擴大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之補助金額,特別呼籲有重建需求的社區,務必把握時間進行意願整合,並掛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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