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3 16:27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5月是房屋稅繳納期間,台中市議員陳淑華、翁美春、謝明源、邱素貞等人今天(23日)在質詢時指出,去年台中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調整房屋標準單價60%,而房屋標準單價是房屋稅課稅基礎之一,許多市民反映房子每年折舊,房屋稅還要漲,實在沒道理。
地方稅務局長陳進雄說,新標準單價只適用於今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或新建、增建、改建的房屋,6月30日前的全市既有房屋標準單價都未調漲,房屋稅也不會增加。
陳淑華說,她去年即在議會呼籲房屋稅凍漲,但台中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調整房屋標準單價60%,房屋稅的計算與房屋標準單價與地段率都有關係,很多民眾反映,他們住的是20、30年的老房子,房子每年折舊,價值越來越低,漲房屋稅沒道理。
陳進雄解釋,台中市房屋標準單價自1984年制定後,即未曾調整,嚴重偏離合理造價,因此,去年6月重新評定標準單價,將新屋房屋標準單價調整60%。而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應重行評定1次,3年內都會按照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議結果,不會另外再調整,基本上,舊屋3年內的房屋稅不會調漲,甚至可能因折舊而降低稅額。
邱素貞、謝明源、翁美春說,多數民眾不清楚房屋稅漲不漲,甚至會因為謠言,誤以為房屋稅要調漲,稅務局應加強說明。
市議員范淞育則說,縣市合併後,台中還有多處重劃區未開發,今年7月1日以後的新屋將漲房屋稅,恐將影響房市,讓外縣市民眾不敢搬到台中。
陳進雄說,台中市新屋僅佔1%,影響不大;另參考其他五都情況,房屋稅調漲後第1年有觀望情形,之後就恢復常態。
另外,地方稅務局指出,其他五都自2014年起均已陸續調整標準單價,以台北調幅160%最高、其次依序為新北100%、高雄81%、台南66.67%、桃園60%。台中是最後調整的直轄市,與桃園並列六都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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