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8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推動老舊市區都市更新成效不佳,推動十年來民間都更案件仍然掛零;對此,市議員黃景熙認為,目前都更獎勵容積為五十%,容積移轉(簡稱容移)四十%,最高可達九十%,但容移必須建物基地臨八米以上道路,而老市區道路多為八米以下,根本無法透過捐地換取容積,屋主因而興趣缺缺;為了解決此問題,市府正規劃都更地區採建物退縮方式,來解決道路寬度不足問題。
舊市區多8米以下道路 無法容移
為建築物要增加樓地板面積,最普遍的方式是捐贈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給政府換取容積,即所謂的「容積移轉」,市府也訂定「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容移的上限為卅%,不過接受容積的建物基地要臨十米以上道路,若是八到十米道路只有十五%容移;都更地區臨十米以上道路容移為四十%,但八到十米道路還是十五%。
都更區10米以上道路 容移為40%
市府都市發展局主秘歐政一表示,若建築基地所臨道路太狹窄,容移比率過高,則會有影響日照權、都市景觀的問題,透過退縮就可解決道路太狹窄問題;以八米道路為例,單邊是四米,只要兩邊建物各退縮一米,就能達到十米道路的效果。
歐政一說,草案內容還在研議,由於「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非自治條例,不須送議會同意,政策形成後只要市政會議通過並公告即可實施。
住宅發展處長莊敬權說,桃園、中壢火車站周邊及傳統市區都被列為都更範圍,盼透過都更獎勵容積來改善市容,一般地區獎勵容積為廿%、容移卅%,合計五十%,都更區獎勵容積五十%、容移四十%,合計九十%,老舊市區道路狹窄影響容移,致屋主意願不高。
黃景熙認為,桃園市很多老舊市區,例如,桃園區大廟周邊道路大都是八米以下,還有很多單行道,無法容移造成屋主不願都更,市府應該研議獎勵措施、提高都更意願,畢竟桃園市已經升格,這些老舊市區也應該改頭換面,才能符合桃園市新興城市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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