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9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編譯報導)地產經紀代理出售房子,即使合同寫了有利自己的條款,如果房子不能最後成交,想拿到佣金也很難。
據Global News報導,一家位於新市(Newmarket)地區的房地產經紀公司HomeHife Eagle Realty因客戶拒絕付佣金,將其告上小額法庭,索賠2.5萬加元。但最後還是放棄訴訟,和客戶在庭外解決了糾紛。
房地產經紀公司的老闆Hans Ohrstom原來要求業主納梅斯(Marlene Nemeth)女士支付超過45,000元的佣金,後來將金額減少到約30,000元。
納梅斯按律師的建議,2次都拒絕付款。最後經紀公司將納梅斯告上小額法庭,要求支付2.5萬元(小額法庭允許的最高賠償額)。
不過,在一次預審會議之後,經紀公司放棄了訴訟。該案庭外私下和解了,但沒有公佈細節。
納梅斯於2017年4月17日委託HomeHife Eagle Realty出售她位於Newmarket的房子。一個月後,她收到了一名潛在買家90萬元的報價合約。 他們簽署了合同,擬定120天後交房。
快到9月30日交房日時,買方要求延長2個月。納梅斯同意了。
到了11月下旬,地產經紀告訴內梅特,買家無法出售他自己的房屋,所以無法完成交易,交易失敗了。
不過,HomeHife Eagle Realty還是要求納梅斯支付佣金。因為該公司稱,按他們與納梅斯之間的合約規定,賣家接受了滿意的報價合約後,就該付佣金。即使交易不能完成也需付佣金,尤其是賣家對交易不能完全負有一定責任的時候。
HomeHife Eagle的律師稱,納梅斯在交房截止日期之前有違約或疏忽,使買家開脫了買賣合同中應盡的義務,而且沒有預先告訴HomeHife Eagle。
不過,沒有直接參與該案的多倫多資深房地產律師Bob Aaron表示,地產經紀不可以決定賣家應該做些什麼。納梅斯完全有權保留買家給的定金。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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