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各報要聞】都更條例通過,國內房地產業者都樂觀其成。不過,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也建議,政府應透過租稅優惠、獎勵的方式,來提升民眾的意願及加快都更的速度。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于俊明認為,本次修法歷經5、6年的討論,儘量整合各界意見,也考量實施的可能性,對都更推動將有更多的幫助。

 于俊明指出修法內容有四個亮點:第一,雖然符合危老重建條例的危老建物,但無法徵求100%同意者,得採迅行劃定更新地區方式辦理。

 第二,針對大眾運輸場站、水岸、港灣周邊適合高度再開發地區、基於都市防災必要或其他配合重大發展建設需要,得劃定或變更為策略性更新地區;其面積達一定規模及符合一定條件者,並得突破都更容獎上限,這樣可以鼓勵及引導大規模之都市更新及都市再生。

 第三,同意比例計算維持以申請事業概要或報核事業計畫當時之產權狀態為基礎,可以確保計畫的安定性。第四,代拆制度及程序之精進及明確,確保三方權益(同意戶、不同意戶及實施者),有助都更計畫推動及執行。

 其中由地方政府代拆機制,未來都更釘子戶在經過實施者協調及地方主管機關協調後,即訂定期限辦理拆除或遷移。于俊明認為透明與公開的協商將減少都更釘子戶利益分配不公的問題,同時也加快都更推動的速度,這將有利於加速老舊危屋的更新。

 于俊明並建議實施方式採「協議合建」者,其租稅優惠也能如「權利變換」,減少住戶負擔。(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袁延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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