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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時 

 

股票上櫃公司「全詮租賃」2016年底以22億元處分北市西門町好樂迪大樓,預估獲利10.95億,事後傳出有內線交易情事,檢調去年10月約談居間仲介的「全台最強商仲」曾享亮、投資客黃明祥、洪博文、鄭妮娜等多人,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證交法起訴黃明祥、洪博文、鄭妮娜3人,由於3人認罪,均繳回犯罪所得,檢方請求減輕其刑。

至於調查局懷疑,「全台最強商仲」曾享亮,報明牌給親朋好友買進股票,但檢方認為曾男雖將仲介處分不動產一事告訴洪博文,但內線交易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另2名被告楊志運、孫慶璞父子,分別因死亡、罪嫌不足,均不起訴。

43歲曾享亮投入房地產事業18年,因替全銓賣出西門町好樂迪大樓,締造22億元業績,全年度締造30.8億銷售業績,年列全台房仲銷售業績第1名、全球第3名,堪稱商仲業銷售傳奇。

全銓2016年12月發布重大訊息,指公司預計以22億元處分西門町西寧南路好樂迪大樓,預計利益10.95億元。檢調查出,投資客黃明祥、洪博文、鄭妮娜3人分別在2016年12月20日至30日之間,重大訊息公布前,買進全銓股票,各獲取擬制性利益111萬5520元、118萬餘元、241萬5800多元。

其中,洪博文的訊息是經由替全銓處分該不動產的房仲曾享亮處得知,另黃明祥、鄭妮娜則由參與開會的楊志運處得知。

檢方發現,楊志運事後也有買進全銓股票,涉及內線交易,但楊因死亡獲不起訴,另楊子孫慶璞則推稱是受已故母親之託買全銓股票,檢方因他父母均亡故,無人可查證,亦不起訴。至於曾享亮則只是曾向洪博文說過替全銓仲介處分不動產,但自己沒買股亦未要洪男買股,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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