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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華人舊有觀念認為「有土斯有財」,許多人認為買房是最保險的投資理財產品,不過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卻說,2005年台灣歷經房地產多頭,房市結構性產生變化,以往操作法則很難適用現今,不過仍有3種過時的買房理由教人買房,若不審慎評估,恐將淪為扛房貸的螞蟻。

章定煊表示,2005年台灣歷經了房地產多頭,房市的結構性產生變化,以往房地產操作法則很難適用,但還是經常在各種場合聽到過時觀念。

第一、自用住宅為最保值資產

多數人將自用住宅視為一種資產,認為就算現在付貸款很辛苦,但過一陣子苦盡甘來。他解釋,十年前房貸成數低、且房價比低,買預售屋10%頭款都是跟會方式硬湊出來,接下來2~3年時間攤還30%的工程款,最後才輪到60%銀行貸款,所以熬過會錢跟工程款的階段,房貸能輕鬆提前付清銀行貸款,然後用同樣的方法買第2間屋、第3間屋。

對比如今,不只房價大漲,且所得低,也讓所得房價比翻倍,現在所得房價比這麼高,一旦套進去了,解套遙遙無期,就形成螞蟻地獄。

第二、先求有再求好

購屋族資金有限又想買房,最常被勸買市郊或者是蛋白、蛋殼區的房子,秉持著「先求有再求好」,遠離市中心退而求其次買品質差房子,日後再尋求有機會換屋。

他也強調,台灣房價版圖因為捷運路網的形成,發生大規模的重整,形成了一個房價相對穩定的都會圈,如果是路網之外的區域,價格風險也相對提高,上下起伏跟著變大。

如果依照「先求有再求好」邏輯去買了離市中心外圍的區域,價格與路網之內的房價差異越拉越大,導致後來換不了屋。最後他反問,前幾年先求有,在暖暖、淡水、三峽、林口、新莊、青埔………..購屋族,換得進比較靠市中心的新屋嗎?

第三、房貸每月應該控制月所得30%之內

他說明,台灣房地產過去平均7年一循環,購屋族就算高檔被套住,只要耐心等待7年也能解套,所以,房貸支出控制在每月所得30%額度內,隨便買都沒問題沒錯。

自2005年房市轉為大多頭,至今還沒結束,如果房地產週期被拉長,一旦被套牢住的後果不敢想。

章定煊建議,「買不起也別應買」,寧可租到郊外縮減開支,也要維持定期定額理財方式,如果是自願買房也要擠一些錢買消耗型保險,避免發生意外壓垮全家經濟。

原文網址: 買房先求有再求好? 3大過時購屋觀你中幾個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21/1449506.htm#ixzz5oZEarv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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