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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14:44聯合晚報 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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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局保存法擬修正第99條,讓原本無法免徵地價及房屋稅的公有古蹟、歷史建築等...
文化資產局保存法擬修正第99條,讓原本無法免徵地價及房屋稅的公有古蹟、歷史建築等完全免稅。圖為台北市中山堂。 記者何定照/攝影
 

近年全台地價稅飆漲,又以台北市平均每戶增加最多,不少公有古蹟歷史建築受委託管理者,負擔稅費暴增數十萬甚至百萬元,大喊吃不消。文化資產局保存法擬修正第99條,讓原本無法免徵地價及房屋稅的公有古蹟、歷史建築等完全免稅,公有文化景觀也擬減免50%。

文資法第99條關於古蹟等房地稅減免,原本僅優惠私有者,如私有古蹟房地稅全免,私有歷史建築減免50%。文資局表示,近來相關團體反映不斷,因此做相關修正,並依財政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舉行公聽會,廣徵稅務評估意見,北部場日前已舉行,南部場後天舉行。相關草案還要再送立法院。

文資局專委洪益祥說,不少公有古蹟歷建除了自管,也會委託外部機構管理,房地稅也由外部機構自付。近年台北市地價稅提高,不少受委託的專業機構不堪每年須多繳數十萬或上百萬,萌生退意,希望透過減免,讓受委託的專業機構減少負擔。

目前修法草案規畫公有古蹟、考古遺址、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等房地稅減免範圍都從原先0變成100%,公有文化景觀減免也可從0變50%。私有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減免也從50%變為100%,私有文化景觀減免則維持50%。

受文資局委託做稅務研究的中華經濟研究院副所長黃勢璋表示,全台古蹟歷建等以台北市431處最多,這也是為何地價稅提高,會是台北公有古蹟歷建管理者最有感。此次擴大減免,就是希望提高文資保存誘因,降低公私租稅負擔差異的歧視問題,至於租稅損失,盼以管理單位減輕負擔後所創觀光效益補貼。

日前公聽會上,有台灣銀行代表表示希望公有文化景觀減稅也能比照古蹟歷建到100%,以有利委外經營活化。他說文化景觀面積較大,稅算下來還會影響到累進稅率,公營事業因不可能自管所有古蹟歷建,委外又不敢賠錢租,怕被說圖利,最後成本就必得轉嫁到租用者,造成活化效果不彰。

洪益祥說,文化景觀往往範圍很大,如果鑑於稅收考量,也可區畫核心區,像陽明山美軍宿舍群可依照保存價值,將其中部分提升為歷史建築或古蹟,提高保存強度、賦稅減免。至於是否要整體全部減免,文資局還要研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87638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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