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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一對情侶在台北內湖看房,經朋友介紹一戶公寓整層出租,覺得不錯便找來另外一對情侶想要合租,沒想到都已經和前房東解約準備簽約入住新公寓的當天晚上,卻被新房東以無法接受婚前同住為由拒絕。他強調個人非常尊重信仰,但如今解約又面臨新住處突然沒著落的情況下,讓他和朋友們感覺非常差。

原PO在PTT首先感嘆地說「年輕人想在台北買房成家,真的不容易」,和論及婚嫁的女友打拚了數年,終於想要租個大一點的房能夠煮飯生活,甚至也有了買房的念頭。他說,一天在好友的介紹下,找到內湖一間價錢合理的整層出租公寓;這間公寓是友人和同事住了5年後,在2017年退租,之後一對情侶入住了2年並在今年退租,而友人當初的租屋經驗不錯才引介原PO的。

原PO說,一開始和女友及另一對情侶看得都覺得不錯,談完租屋細節後卻冷不防地被房東問「你們有打算結婚嗎」?他說,一開始雖然覺得很奇怪,對於房東說「還沒結婚最好不要住一起」等反對婚前同居的言論,也沒有太大的想法,直到隔週簽約時又被問到同樣問題。

對於房東擔心2對情侶同住似乎不妥,原PO表示自己也極力向對方保證不會出亂子,也不會弄亂屋子,卻又再度被房東問到「那你們真的會結婚嗎」?他說事後有和另一對情侶討論過,大家還是認為「應該不會怎麼樣」,而且雙方也都向前房東解約了,就等著隔天晚上簽約。

原PO指出,當他用訊息和房東確認時,看到對方先回了OK,之後又收回訊息,才道出心聲,主因是因為想堅持只收已成家或是絕對不會帶男女朋友來的房客,「抱歉反反覆覆的,明晚7pm鑰匙還我吧。」

對於信仰或是個人堅持,原PO強調自己很尊重,但讓人感覺差的重點在於大家都解約了,才遇到原先一路承諾的房東竟在最後一刻反悔。網友們紛紛留言,「有共識就不能反悔嗎?情侶有一方突然分手說不想租了,房東也只能算了啊」、「沒付訂金,房東不管用什麼理由都可以不租給你」、「都讓人家解約了房東才反悔,這樣還不差嗎」、「我是房客會先簽新房的租約,再解舊房的租約。」

原文網址: 房東簽約前晚突反悔 4人合租公寓破局怨「舊住處都解約了」網熱議 | ETtoday房產雲 | ETtoday新聞雲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533965#ixzz60tHstN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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