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內政部營建署以缺工為由,提案民間住宅、商辦等類型建案開放使用外籍移工,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今(29)日上午召開會議,會議結果認為,該提案在人力供需評估上不夠細緻,需要愈加完整的評估,且要考量公益性,建議解決缺工問題先從本國勞工專案媒合做起。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相關法規規範,除了專案核定(例如:達到一定金額的公共工程)案件外,民90年5月16日以後(民間)重大工程均不得聘僱外籍營造工。內政部營建署近期則提案,基地面積5千平方公尺以上或樓地板面積在2萬平方公尺以上以及工期在1年半以上的民間投資經建工程(住宅、商業辦公大樓)可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表示,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討論結果認為,經過評估討論後,建議應循農業缺工解決模式,先針對營造業提出完整的人力供需評估後再討論,且必須考量公益性角度;建議目前先採本國優先,營造業的缺工需求先從本國勞工專案就業媒合處理。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由勞資政學4方組成,根據了解,4方代表對於民間建案開放使用移工意見立場大不同。專家學者認為,去年8月服務業調查空缺率2.69%,營造業為2.62%,難道服務業人力空缺較營造業高,更應該開放移工嗎?建議應先就營造業勞動市場、就業影響評估和人力供需做出整體研究後再討論。
勞方代表說,營造業的缺工率和薪資有關,營建署提案缺乏了薪資評估,民間工程延宕原因有很多,不能都將問題歸於缺工。資方代表說,營造業缺工是事實,給的薪資不低,但國人投入意願很低;另也有資方代表說,民間住宅開放使用移工缺乏公益性,需要審慎評估,目前用樓地板面積做為開放基準有涵蓋不全處,應再找營造業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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