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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武漢肺炎)疫情,行政院4月8日宣示109年租金減收2成後,教育部也提出109年度學產不動產應繳租金減免2成。
行政院接連釋出多項紓困措施,教育部今天表示,秉持院長蘇貞昌「寬一點」、「快一點」、「方便一點」的精神,將協助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度過疫情衝擊。
由於國有學產不動產因法規及租約規定不同,租金繳交時點也不同,教育部本於「簡政便民」原則,將採抵扣未繳租金或退還已繳部分租金方式辦理,主動以公文及繳款書寄送通知方式辦理。
教育部表示,學產不動產合法承租人如果有緩繳租金需求,109年度按契約約定應繳納租金,尚未繳納或未屆繳款期限者,得申請展延繳納期限至12月31日前繳清,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相關資訊可參考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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