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推動危老重建,內政部營建署再釋出利多。據悉,營建署近日預告修正危老容積獎勵辦法,針對面積不滿200平方公尺(約60.5坪)的小規模基地,若周遭確實已無其他符合規定基地可整合,導致無法取得任何規模獎勵,此時可額外取得2%容積獎勵。
未來公告實施後,等於不分大小基地在危老條例實施第四年期間,都可取得至少10%以上容獎,預計將可再帶來一波危老申請熱潮。
危老條例10%時程獎勵已在今年5月11日屆期,取而代之是時程、規模雙軌制。在時程獎勵方面,危老條例施行第四年起逐年依序採8%、6%、4%、2%、1%,直到施行第九年歸零;規模獎勵則是針對達200平方公尺以上基地可得2%,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再加碼0.5%基準容積。且時程加規模不超過10%。
不過,立法院修法期間,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國民黨立委林奕華都提到,有些危老基地並非不願意整合更大面積,而是受限於都會區而導致整合困難,希望營建署提出配套措施,鼓勵這類小面積老房也能參與重建。
營建署配套近日出爐,官員表示,根據各地方政府受理危老案件統計,約有三成左右的申請案重建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平均可取得的容積獎勵額度僅16%(含時程及其他容獎),為增加小規模基地參與危老重建誘因,因此預告修正危老容積獎勵辦法。
辦法規定,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且鄰近已無可整合基地,客觀上無法往外擴大整合面積者,在申請危老重建時,可額外得到2%的容積獎勵。換言之,辦法修正後,若在危老條例施行第四年內,這類小基地遞案申請,除可得到8%時程獎勵外,還可得到2%小基地容獎,合計仍可得到10%。
官員表示,目前辦法仍在預告階段,徵求各界意見,未來還需經過內政部法規會等程序,預計今年7、8月才會正式發布實施。
據了解,此修正辦法不設「回溯條款」,因此小基地2%容獎必須自發布日起才能生效,這段期間遞案申請的小規模基地尚無法適用,等到未來正式發布實施後再送案,將較為有利。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