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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日前公布,淡海新市鎮已優先開發第1期發展區第1、2期開發區面積計446.02公頃,其中剩餘待處分土地面積25.90公頃,包含焚化爐用地、住宅區、政商混合區。許多民眾得知消息後,以為將要興建焚化廠,在地方臉書社團引起廣泛討論,議員服務處電話也被打爆,但營建署出面澄清,經評估後並無需求,目前已無此規畫,並將進一步研擬,變更為其他土地使用分區。
營建署指出,因部分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已不符實際需求,經評選專業服務廠商,將辦理各宗土地成本、土地處分價格評估及土地開發市場條件分析,並請廠商就土地周邊發展、不動產市場、土地處分方式及財務等進一步分析評估,以決定各宗土地最佳之處分方式,並預計於明年6月底前完成整體規畫。
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組長蘇崇哲補充說明,淡海新市鎮的焚化爐用地,為民國80年都市計畫發布時就劃定,因當時預估淡海新市鎮將容納30萬人,必須要自行處理汙水、垃圾,才會有此規畫,但後來因垃圾減量,加上淡海新市鎮發展速度未如預期,新北市府也評估無此需求,將交由專業規畫公司評估,變更為其他土地使用分區。
蘇崇哲表示,焚化路用地變更會列入淡海新市鎮第三次通盤檢討,如果變更方向符合在地需求,且規畫也以成熟,將會優先做個案變更,將土地標售。由於占地近10公頃,加上因應淡江大橋完工,可能朝向倉儲專用區及醫療專用區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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