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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5條第3款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住家用房屋,若僅作為營業聯絡地址,而實際未在該營業地址營業,稅捐稽徵機關會按營業登記地址之該層樓面積六分之一按營業用稅率核課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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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為避免納稅義務人不諳稅法規定而遭受處罰,該局彙整常見申報遺產稅時易漏未申報之財產如下,提醒納稅義務人應多加留意。
 
1.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之財產。 
2.被繼承人銀行保管箱內物品價值。 
3.被繼承人重病期間領取之現金。 
4.被繼承人生前所投資公司之股東往來債權。 
5.被繼承人死亡日止之應收利息、股利、農漁津貼及國民年金等債權。 
6.以被繼承人本人為要保人、他人為被保險人之保單價值。 
7.被繼承人生前買入但死亡時尚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不動產。 
8.被繼承人所遺之汽機車。 
 
如對上述作業有任何問題,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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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房屋稅開徵不是5月嗎?為何7月了還會收到房屋稅單呢?苗栗縣政府稅務局目前正執行房屋稅催繳作業,最近如果收到稅務局寄發之房屋稅繳款書,趕快持稅單就近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稅額2萬元下者)繳納,以免逾繳納期限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表示,自7月中旬開始,針對尚未完納房屋稅之欠稅戶以雙掛號方式寄發房屋稅單。近期收到房屋稅單之民眾,請儘速於稅單所載繳納期限內繳納房屋稅。逾限繳納者,每逾2日加徵1%之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時,除加徵15%之滯納金外,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税務局特別提醒民眾,欠稅經移送強制執行時,除須負擔原應繳納之稅額及加徵15%滯納金外尚須負擔執行費用,非常不划算。請儘速繳納,以免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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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0 02:08:46經濟日報 記者黃阡阡/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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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轉右手交易耐人尋味,「信義富邦」最新揭露的2樓戶,以創新低價轉手外,新北市新板特區豪宅「巴黎16區」,則是以總價1.2億元成交,每坪衝破9字頭。房仲業者指出,確實以公司名義移轉有的為了節稅,有的為了做價。

新板特區豪宅「巴黎16區」平均落在6字頭,今年初揭露一筆交易來到90萬元,謄本資料顯示,買方為永大興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賣方則為欣羽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皆為馥華集團老闆陳金鐘公子。馥華集團不僅興建「巴黎16區」,其下子公司又為永大興,推測為左手轉右手。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指出,以「巴黎16區」案例來看,交易背後故事為建商本身家族公司購置後,再賣回給建商子公司,以社區行情單價約60萬元,除非為1樓店面價值,否則以其他樓層來說,不論住家、商辦都難有9字頭價碼,亦是另一種做價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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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空屋率過高,既不自用又不租售,變相推高樓價及助長炒房風氣。資料照片

魏世昌/工程師

根據香港主流媒體先前報導,香港當局為壓抑不斷飆漲的房價,計畫向空置的房屋額外徵收稅款。其最高決策機構行政會議在上月28日通過決議,針對空置1年以上、尚未進行過交易的新房屋徵收額外稅款,可能達到房價的5%。

反觀同樣為避免投機客藉由囤房來炒作房地產,台灣的囤房稅最高也只有3.6%。去年台北市政府大幅鬆綁建商「囤房稅」,甚至市議會還加碼將原本1年內新成屋囤房稅率降為2%的房屋稅降至1.5%,被學者批評將使得整個房屋稅改革更不合理。

而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發布2016年低度使用住宅(空屋率)與新建餘屋統計報告,全國空屋宅數為86萬2965宅,佔稅籍住宅數量比率約10.22%。然一個國家的空屋率應該在5%左右才算正常,但台灣自2008年以來,全國空屋率始終維持兩位數,顯示空屋量太多,這是一種土地資源的浪費。

然而不管是空屋稅也好,囤房稅也罷,筆者認為重點並不在於增加政府財政稅收,因為各地方政府已有來自房屋稅的稅收,而是希望藉稅制的手段降低國內空屋率過高的弊端。空屋既不自用、又不出租或出售,待價而沽,變相推高樓價及助長炒房風氣。

房價所得比是用來衡量家庭購屋能力的全球性指標,國內外專家多認為以5至7倍家庭年所得,能買到30坪的新屋,這樣才是合理的房價水準。全台灣的房價所得比從2002年的4.4倍,上升到2016年的8.5倍;台北市則從5.8倍漲到15倍。也就是說台北市每一家庭努力工作的平均年所得約160萬元,必須要15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到30坪、每坪80萬元的新屋!

然而有些業者經常以東京、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等城市與台灣相比,認為台灣房價還不算高,未來還有上漲空間!問題是,不管是日本、香港與新加坡都有大量的政府住宅供應,房價所得比實際是低於台灣的。

為搶救我國少子化,政府不斷擴大發放育兒津貼,但對家長來說猶如杯水車薪,補助政策更是隔靴搔癢,倒不如政府好好面對台灣高房價問題(像是興建並提供平價住宅),尤其不動產的漲幅,造成購屋族房貸負擔沉重,以致於無力增加、甚至必須減少其他消費來應付房貸,進一步使得台灣內需產業受到侵蝕與排擠而衰退。

有句話說,高房價是最好的「避孕藥」,這話對「養不起」而不敢也不願生小孩的國人而言,絕不只是一句玩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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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有關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之所得歸屬年度,究竟應以收取售屋價款時?還是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日?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之2規定:「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其所得歸屬年度之認定,應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期為準,但所有權未移轉登記予買受人以前,已實際交付者,應以實際交付日期為準;兩者皆無從查考時,稽徵機關應依其買賣契約或查得資料認定之。」
 
該局日前查核甲公司201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發現甲公司於2016年出售不動產房屋1棟,漏未列為當年度收入,甲公司提出說明,因為配合買方銀行借款事宜,將相關文件交付乙仲介公司辦理並執行價款與產權之交付,且依相關法令規定將買賣價款存放履約專戶,於隔年(2017年)1月交屋、收取售屋價款,主張應以收款為收入認列歸屬年度。惟該局查核發現,買賣雙方已於2016年12月間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之2規定,甲公司出售資產利益,應歸屬所有權移轉登記年度,非收取售屋價款年度,是甲公司2016年度漏報所得,除依法補稅外並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出售不動產,如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價款實際收取日不同時,原則上應以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作為出售資產損益之歸屬年度,並依法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免遭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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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常有民眾誤認為新取得之土地仍維持作自用住宅使用,無需重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致收到地價稅繳款書時才發現,卻因已超過法定申請期限而喪失當年度享受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權利。
 
稅捐機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不論是繼承、贈與或買賣等方式取得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皆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核准者,當年度即按千分之二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則自次年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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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有民眾詢問,其於2015年中與建設公司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2018年6月間完成成屋所有權移轉登記,最近將該屋出售,其取得日應如何認定?是否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須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
 
該所說明,房屋、土地取得日之認定,以所取得之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4點所規定。該預售屋於2018年6月間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係屬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嗣將該屋出售時,即應適用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應申報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
 
該所進一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個人有符合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範圍之交易所得或損失,不論有無應納稅額,除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2款至第4款者外,均應於出售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及其他有關文件,若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申報,或上網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申報程式辦理網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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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子應該只有1份合約,但有時民眾為了取得更高成數的貸款,會和代銷或仲介簽第2份合約,也就是俗稱的「技術合約」。但技術合約實際上就是違法的行為,律師表示技術合約與實際買賣並不同,已涉及偽造文書。
 
所謂的「技術合約」,就是為了取得更高額的貸款所做的「另1本」合約。舉例來說,某甲想買總價1000萬元的房子,原本可貸款8成800萬元,但某甲希望全貸,因此和仲介協商簽訂給銀行看的技術合約,將房屋成交總價改為1250萬元,如此一來貸款8成即為1000萬元,就不需要準備任何自備款。
 
而為了提高貸款金額而做的技術合約,因為是以不實的價格向銀行申請,住商不動產法務協理吳光華指出,這也可能涉及詐欺的罪名。雖然賣方是因為買方拿不出足夠的錢而同意製作技術合約,但何曜男表示賣方這樣也屬於共犯,一樣會被追究刑責。此外,由於目前房屋買賣都必須進行實價登錄,還可能多1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罪名。
 
技術合約不僅僅出現在中古屋買賣,新建案也會有技術合約。何曜男指出,少數建商為了拉抬房價,也會和特定客戶訂定技術合約,但仍然是違法作為,民眾不應配合演出,以免惹禍上身。(陳建宇/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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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買賣房屋是人生大事,但在交易過程中雙方易忽略「履約保證」的重要性,若沒有公正的第三方、或建經公司監督付款、過戶及保障價金等流程,一旦遇到一屋二賣、一案建商、假買家、收不到尾款等情況,很可能造成嚴重損失,交易過程如同走在鋼索上。

什麼是「履約保證」?買、賣雙方簽約完後,透過建經公司、銀行等公正第三方進行履約保證,開立一個負責戶頭存取買賣雙方價金,以及買方後續支付的剩餘款項,直到地政士辦理產權移轉登記後,同時點交完成,最後由建經公司確認買方完成支付尾款,才會將履保專戶的剩餘款項,提撥至賣方銀行帳戶內。

買賣房屋是人生大事,但在交易過程中雙方易忽略「履約保證」的重要性。信銓地政事務所地政士陳崧銓提醒,不動產買賣交易案件缺少履約保證機制,雙方在買賣過程中如同走在鋼索上,十分危險,履保精神在於雙方保障雙方買賣流程的安全性,從簽契約至過戶全由第三方建經公司監督,並將雙方支付價金及買方支付買房款項,全部存在專戶裡頭面,避免某一方能隨動用。

再來,他說明,目前履保手續費為房屋總金額的萬分之6,而這筆費用由買賣雙方各付一半,假使買賣總金額超過億元,換算下來的價金龐大,能夠事先與建經公司商談折扣,而目前政府對於成屋、中古屋買賣並未強制規定得履約保證,不過花一點小錢替自己買保險,以免到時候出狀況求助無門。

買方為何需要履保? 房屋買賣基本流程不外乎簽約、用印、完稅、交屋四大步驟,陳崧銓說明,買方在前面三個流程跑完時,就得先支付房屋總金額30%,但此時產權仍在原屋主的名下,得一直到交屋時前,才會完成過戶手續,假使途中惡意屋主一屋多賣、或是房屋遭法拍、查封等情況,令房屋無法過戶,那雙方要打訴訟可就曠日廢時。

如果事先雙方有進入履保機制內,買方可依成屋履保制度約定,催告或是解除買賣契約,同時可以取回信託帳戶內價金及其他款項。 賣方為何需要履保? 對於屋主而言雖然風險相對低,不過買方若忽然反悔不買,造成損失,或是未支付尾款等情形,同樣可依履保制度約定進行催告或解除買賣契約,先取回不動產所有權,或是專戶內的買賣價金。

但他也提醒,履保的精神在於雙方約定契約中,開立專戶保管價金及買方分階段性支付的款項,不過假使雙方私下約定,可「先行動用」專戶內的款項,那可能會產生漏洞。 舉例說明,原屋主A因小孩就學問題準備換房,不過手頭資金不足,與B買家私下約定先行動支專戶金錢,用於繳納頭期款或是其他用處,一旦動用戶頭的房屋款項,很難掌控對方金流,也讓這套機制產生漏洞。

原文網址: 買賣房屋不可不知 少了「它」如同走在鋼索上 | 好房網News | 關心您住居的房地產新聞 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898099200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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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依據目前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可是有些民眾不只擁有一處住宅,雖供自家人居住使用,也有土地所有權人、配偶等分別設立戶籍,但只能享用一處優惠稅率,其餘土地仍要按一般稅率計繳地價稅。
 
稅捐機關建議,擁有不只一處自用住宅土地的民眾,若合計全部的自用住宅土地持分總面積,在都市土地不超過3公畝(約90坪);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公畝(約210坪)時,除了自己設籍居住外,可以提供讓成年子女、媳婦、女婿、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分別在各處房地設立戶籍居住,只要在自用住宅用地面積限制範圍內,地價稅優惠稅率就不會僅以一處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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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房地產業務人員,「話術」及「小技巧」促使成交,是必備的技能,但卻也時常引發不同糾紛,例如近期太平首購族張小姐,一時衝動簽約購屋,反悔還得賠上80萬元,當初若了解業務手法及話術,或許就不會落入到圈套中,《蘋果》根據此案例整理5大合約、話術陷阱,包括「買到違建」、「審閱期」、「佣金透明度」等,避免買屋成幻影。

陷阱一 「佣金透明度」
目前市場房仲對於買方服務費固定都是收取1~2%作為報酬,但張小姐認為市場都是以1%居多,成交後被告知2%服務費,反而不能接受。房仲沈先生指出,若是成交未談成直接殺服務費,對業務感覺很差,不過市場常見談判技巧是以「實付」的概念去談,以買方出一口價並包含服務費報酬,對業務即是一種變相的折價,倘若房仲認為划算,即會自行降服務費求成交。

陷阱二 「同時很多人在看,要搶要快!」
這句話可真可假,因此較難判斷,不過可能確實有很多客人來看房子,但多半只是走馬看花,真正有興趣、出價的沒幾人,但每個時期景氣略有差異,以往也常出現秒殺物件,重點還是不要隨房仲話術起舞最佳。

陷阱三 「主動放棄合約審閱期」
定型化契約有註明,買方有3天的審閱期,但要注意的是,一般買賣意願書上會有「買方已充分了解契約內容,並自願放棄3日以上審閱權利」或「買方已行使契約書審閱權」等字眼,並且要求買方簽名,若有疑慮,切勿放棄自身權益。

陷阱四 「坪數基準點根本不同
該張小姐投訴案例中,犯的最大錯誤,就是未詳實核對坪數內容,導致最後才發現「頂樓整層違建」,因此購屋族要注意業務帶看時,可能會說的是「使用坪數」而非「權狀坪數」,買方事後千萬要再次詳實核對謄本坪數,不以現場狀況為真。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還指出,房市單價算法複雜,像是露臺、頂加等,市場常使用3成價格計算,若要以實價登錄比較價格,要以有登記部份為主。另外大樓還要注意售價中是否包括車位,新成屋應把車位坪數、價格從售價中抽出來看,才能與當初預售時的相同基準點比較。

陷阱五 別被牽著鼻子走
對於首購族,看屋、簽約全都是一人完成,面對繁瑣的文件合約,反而容易顯得手足無措,容易被人牽著鼻子走,張小姐形容當時買屋情景,她說:「當初第一次買屋簽約時,除了契約細節來不及細看以外,也沒有家人朋友在旁討論,只要對方叫我簽哪裡就簽哪裡,就像是辦信用卡一樣照著簽,壓根不會想太多,因此連違建部分都沒注意到。」

房仲專家建議,買房是上千萬的人生大事,若是能有相關背景的朋友一同了解,也許即能提早察覺有異,另外簽約完成後,當場要再一次確認,看清日期、內容等,且文字修改處需雙方用印,一式兩份,讓代書蓋在騎縫處蓋上雙方印章,才代表具有效力。​(王鈞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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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購族若隻身看屋簽約,也容易陷入銷售話術陷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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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朱麗婭悉尼編譯報導)7月開始了報稅時間又到了,房產投資者應該盡快開始準備,因為澳洲稅務局(ATO)將對其進行更嚴格的審查。

據澳洲房產投資網消息,稅務局已經盯上出租房的房主,併稱這一群體存在大量錯誤和虛假退稅索求。

助理專員Kath Anderson曾表示,「稅務局的重點是審查申報度假房抵稅的納稅人,他們的房子實際上並沒有出租,衹是讓朋友和家人居住。」

有時一棟房沒有出租或並沒有真正準備出租。Anderson認為,一些納稅人聲稱他們的房子已準備好出租,但是當稅務局調查時,顯然並無意出租。

她補充說:「我們看到的情況包括對未來的租房者提出不合理的條件,租金高於市場價格,或者沒有針對感興趣的人做度假房的廣告宣傳。」

但是,衹要基本要求正確,房主仍可以相當輕鬆地度過報稅期。 Terri Scheer保險公司經理Carolyn Parrella給投資者提供了房主們應該牢記的三項重要提示:

1、確保正確申報支出費用

本財政年度,聯邦政府已經對合格的申報抵扣項目進行了修改,這些抵扣項目可能會對一些房主的報稅產生重大影響。與旅行相關的費用的抵扣現在被禁止,以阻止在私人旅行中去看看度假房而申報抵扣的房主。

Parrella強調,還有許多其它合法費用可以通過申報抵扣而節省數千澳元。「房產管理費就可以申報稅費抵扣。如果你是一位自行管理的房東,則可以將家庭辦公室的一部分費用作為申報稅費抵扣,包括合理的軟件、打印和互聯網一定比例的費用。」

2、申請正確的假期住房抵扣

Parrella的數據顯示,澳洲有超過兩百萬的房地產投資者,其中約有35萬人在度假地擁有房產。

雖然擁有度假房有許多好處,但Parrella強調道,房東的報稅抵扣不能用於個人的假期,或者、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免費使用該房的時間。「衹有當度假房的使用是收取租金時,房東才能申請抵扣。」

她建議房主記錄他們的度假房何時出租、何時空置、何時用於個人假期的信息以避免混淆。

3、把保險做好(一定要申報抵扣,並且利用財政年度終結之際提醒自己尋找最好的保險方案)

房東應該知道他們的保險費是一項可抵扣稅費的費用。本財年結束時可能是審查政策的時候,以確保涵蓋與房地產投資相關的特定風險。Parella說:「不是所有的房主保險都包含了與你的投資房有關的稅務局審計引起的專業費用。」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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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欣雯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房產投資的關鍵在於選擇一個好市郊,以便能獲得最大的利潤。因此學習如何發現有增長潛力的郊區對提陞投資組合的收益能力至關重要。以下是Sarah Megginson分享的判斷區域陞值潛力的幾個要訣。

查看銷售數據

信譽良好的數據來源可以為你提供過各個市郊在過去幾年裡的房地產銷售數據。這些信息可以幫助你確定某市郊正處於哪個發展週期,是到達頂峰還是處於谷底。房地產代理公司手上也會有這些數據。最關鍵的是要留意發展趨勢,如過去一至五年中該區域的房地產市場表現如何。

關注房源和現有需求

即便一個地區住房銷售情況良好,也需要考慮開發供給情況。如果有許多開發商破土動工,可能會導致房地產市場出現供過於求的情況,從而使房價和收益率下降。租金收益率上漲意味著一個市郊房產供應量不足,並且越來越受人們歡迎。一個人口不斷增長的市郊也必然會導致現有房地產供應緊張。

了解政府計劃

生活設施的便利程度能大大提陞一個市郊的價值。因此密切關注政府的基建計劃可以為房地產投資帶來好處。你需要了解目前正在進行的基建項目-是否有新的公共交通計畫?在附近是否有購物中心修建?這些設施可以提高住房對潛在租戶的吸引力。

關注長期走勢

當你在進行房地產投資時,必須要關注長期走勢。現在市場表現極好的地區對於人們而言並不一定是理想的投資對象,因為這些地區房價已經處於高位,其回報率也在放緩。你可以選擇投資這些區域附近的地方,因為旺盛的房地產市場有可能會帶來連鎖效應。等到附近地區市場出現升溫時,投資者便可從中獲利。

辨識有高檔化潛力的郊區

有許多市郊曾被認為是窮人聚集地,但隨著專業工作者的搬入,一些市郊逐漸呈現高檔化趨勢。想要知道一個市郊是否具有高檔化潛力,你可以觀察新整修的街景,留意過去兩到三年的房價走勢。了解主要買家的人群特徵,若有大量年輕、有良好經濟實力的買家湧現則意味著該地具有高檔化潛力。如果當地餐館和咖啡店數量增加,說明該區可能是一片「金礦區」。

不要囿於就近投資

投資者往往有在附近地區投資的想法,理由是他們對這些地方較為熟悉。但是若你生活的區域房地產市場發展潛力有限,這樣的投資通常獲利有限。你可以多進行一些調查,調查以前沒有考慮過的投資。多去外面走一走,看看不同市郊的情況,以便學到新的東西。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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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民間租屋需求高達百萬戶,今日首部《租賃專法》實施後,將成為首部管理專法,有助強化雙方義務。包租代管業者指出,這是租屋市場「法制化」第1步.,未來可望扭轉市場生態。民眾則希望,「租金不要漲,便宜好住就好」。

該法上路後,屋主將房屋交付專業經營者代租代管,不僅可享有所得稅及房屋稅優惠,還可獲房屋修繕補助;另一方面也可擴大包租代管市場。但也有人擔憂,「是否會因此造成租金行情上漲?」

大晟開發機構執行副總陳智育認為,租屋市場自有行情機制,況且房東未來交由專業經業者包租代管,提供勞務及服務,也省去不少麻煩,對於租金不會有太大影響,物件本身才是租金高低關鍵。

陳智育同時坦言說:「現行租賃專法免稅門檻,可能不足以吸引多數房東參與,除了北部外,中南部多數租金行情也超過免稅額,若是專業包租公,可能才會尋求包租代管協助。」不過他也強調,這是立法第1步,未來隨著民間業者推動、修法給予更多優惠條件,參與度將再提升。

永勝集團執行長徐銘達則表示,以前房東不報稅,但現在若委託包租代管業者,不管稅多麼優惠,房東還是要報稅的,多少還是會有轉嫁成本效應。「但租賃專法本意是希望稅率優惠,將市場空屋釋出,還有導正房東不報稅的觀念。」

享有免稅且可交由專業經理代管,房東又怎麼看呢?台北萬華房東王小姐私下說:「目前出租房子離家近、只有3間而已,應該還不需要別人代管代租,而且都是登記家人名下,其實也是自用住宅稅率,整體來說,該法並沒有太大吸引力,未來若須報稅,租金自然要調整。」租客民眾李先生則認為:「租金不要漲就好,跟業者或房東誰租應該差異不大。」

以台中逢甲某棟知名全棟套房社區為例,上班族王先生原本租屋5100元小套房,近期由於房東報稅「開發票」、並且增添冰箱新配備,租金也上漲至5500元,中間要報稅的轉嫁成本,多少還是會有影響。

除了租金走勢有待觀察以外,這次立法也等同扶植包租代管產業。依照目前管理方式,「包租」是由房東出租給業者,再由業者轉租管理,好處是房東可免於空租時的租金損失,享有穩定報酬;「代管服務」提供點交、收租、押金管理、日常修繕維護及糾紛協調處理等服務,行情是收年租金10%作為服務費。

另外根據民間業者分析,未來房東有4種出租管理選擇。
一、自行出租、自行管理:不必支付業者服務費、不必實價登錄,但須使用官方新型租賃契約書

二、委託代租房屋:支付房仲業者服務費及實價登錄,使用官方新型租賃契約書。

三、委託租賃公司包租代管:支付服務費及實價登錄,使用官方新型租賃契約書,但可享所得稅及房屋稅優惠。目前租金免稅額為6000元。

四、委託社會住宅的得標公司包租代管:支付業者服務費及實價登錄,使用官方新型租賃契約書,除享有更高的所得稅及房屋稅等優惠,更獲得房屋修繕補助及租金補貼。目前租金免稅額為10000元。(王鈞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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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普遍贊同新法,但目前租金免稅額較不符市場水準,要取得房東認同,還需時間。資料照片
租賃所得免稅額計算。取自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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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國稅局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國稅局審理遺產稅案件時發現,被繼承人甲君死亡前一個月住院期間,密集自其銀行帳戶提領現金共計300餘萬元,經向醫院查明該段期間就診情形,甲君因梗塞性腦中風住院治療,且失能導致臥床狀態,無請假紀錄。另繼承人雖主張前揭款項皆由甲君之配偶取得,並已全數支付甲君醫療支出與尋求民間療法及宗教習俗法會等相關費用,惟未提供相關憑證供核,該局乃將已查得醫療費用35餘萬元扣除後之餘額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國稅局提醒民眾,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提領大額現金,繼承人應說明資金流向及用途,並將取得之合法憑證或相關單據提供國稅局查核,以免遭到補稅。
 
民眾訝異的表示,家人有重病之際,尋求「民間療法」及「宗教習俗」法會常有金錢支出,這些費用一般來說不容易取得費用憑證,試問,有多少個民俗療法業者會開立發票或收據的?而且當下只為求家人身體健康,哪會想到還要應付國稅局「事後追稅」,結果,國稅局卻依舊以「未提供相關憑證供核」而列入遺產稅課徵額度內,讓民眾感嘆,國稅局只對一般不懂節稅的民眾追稅,對於豪門大戶有財務人員協助「避稅」,國稅局真的有辦法挖出那些被隱匿的稅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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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稅捐機關表示,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地上房屋係屬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夫妻以及受扶養未成年親屬總共只能選擇一處自用住宅來適用優惠稅率,若持有兩間以上房屋,只要有成年直系親屬設立戶籍,則可不受一處限制,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但若房屋為兄弟姊妹或他人所有,則無法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捐機關提醒,符合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可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9月22日)提出申請,若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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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 
/宜蘭報導

 

房屋稅稽徵作業已在5月底截止,根據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統計,今年應納稅戶數為約16萬3000戶、較前一年增加了2000多戶,去年又比前年增加約3000戶,地方稅務局表示,這或許可以解讀為宜蘭的居住環境持續受到青睞,也相對地能吸引民眾投資宜蘭的不動產,促使建商願意推出新建案。

根據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統計資料,2016年課徵房屋稅應稅戶數為16萬1134戶,2017年增加為16萬3399戶,今年2018年再增加為16萬5989戶,每年穩定成長2000多戶;在稅收方面,2016年應課稅收為11億7044萬4079元,2017年為12億2754萬9095元,增加了5710萬5016元,2018年應課徵房屋稅為13億7579萬6416元,增加1億4824萬7321元。

宜蘭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今年新增的2500戶納稅戶(新建屋)中,仍以一般住宅、店面佔絕大多數,旅館業雖然只有20多戶,數量佔比不大,但因旅館的量體大,課徵稅收都不少,對於宜蘭地方的稅收頗有幫助。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宜蘭縣因不動產交易產生的土地增值稅為16億2813萬6000元,只比2016年的16億1357萬4000元微幅成長約1500萬元,似乎也說明宜蘭縣的房地產交易並未出現過熱現象。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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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8 07:23

7月上旬公告招標 9月開標

〔記者吳佳蓉、徐義平/台北報導〕今年僅此一宗的國有地地上權指標性大案即將登場!

國產署表示,位於台北市復興南路、仁愛路交叉口的「空軍官兵活動中心」,預計7月上旬公告招標設定地上權,期間70年,因該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商業區」,有一定比例可興建住宅(一般是低樓層限制商業使用、一定樓層以上才可作住宅使用),但考量該地開發牽動周遭區域發展及社會觀感,唯一限制是不可興建住宅,避免蓋出總價逾7千萬元的豪宅。

「空軍官兵活動中心」產權原屬國防部,因長期低度開發利用,基地遭收回變更為「非公用」,移交國產署活化。國產署官員表示,該基地在台北福華大飯店對面,交通便利,面積達1139.5坪,是近年罕見的熱門搶手標的;目前有興趣潛在廠商包括壽險業者、建商及旅館業者等,也有企業想規劃作為企業總部。

地租年息4.5% 期間70年

官員表示,因該案投資規模大,將單獨一案公告招標,等標期也延長為2個月,另舉辦說明會;目前地上物拆除工程預計於6月下旬、7月初結束,驗收作業結束後,馬上展開公告,預計7月上旬公告招標、9月上旬開標。

一般地上權案競標底價約為市價的三到五成,官員指出,考量「空軍官兵活動中心」未來開發利益及該地特殊性,預計底價將訂為市價的四到四成五;地租年息訂為4.5%,相較一般地上權案的3.5%更高。

避免惹議 限制不可興建住宅

另外,該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商業區」,有一定比例可蓋住宅,因地處精華區、且土地方正,為避免蓋出豪宅(北市總價7千萬元以上)惹議,特別限制不能蓋住宅。

房產業者分析,其實財政部過慮了!以同區域之前推出的知名地上權豪宅案「仁愛本真」,規劃坪數70到120坪,單戶總價曾一度「喊」到破億元,但最後根本很難成交,只好轉為經營高端旅館;有興趣投標業者應該不會「笨」到去蓋賣不掉的地上權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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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近來不動產糾紛及詐騙案件頻傳,日前發生有心人士透過變造謄本進行詐術之案例,提醒民眾在收到謄本時,應確認謄本內容是否被竄改,以保障自身權益喔。
 
板橋地政事務所莊主任月桂表示,民眾若收到他人所提供的電子謄本資料時,應立即透過電子謄本首頁右上角的二維條碼(QR CODE)或至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進行驗證,系統檢查謄本種類碼及相關資料無誤後,將於系統顯示具電子簽章之電子謄本原文檔,此時可將所取得之電子謄本與系統顯示之原文檔進行比對,確認謄本真確性。
 
此外,民眾除透過謄本查驗機制確認資料正確性外,電子謄本亦具有基本防偽措施,如謄本中央顯示資料管轄機關之浮水印、謄本二頁以上於外側會顯示騎縫章及壓花等防偽機制,民眾在取得電子謄本時,可多加留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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