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5 01:43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江睿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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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院財經政委龔明鑫斡旋下,財、經兩部昨(14)日就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達成重大共識,租稅優惠確定延長十年,但不新增人才培育投資抵減;至於研發投資抵減是否加碼5個百分點,由經濟部進一步評估必要性後,兩部再行討論。

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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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年底將落日的四大租稅優惠包含:研發投資抵減、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額抵稅、有限合夥創投「穿透課稅」、員工獎酬股票擇低課稅將延長十年。

龔明鑫表示,產創條例修正案對於產業升級轉型非常重要,尤其美中貿易摩擦為今年景氣帶來不確定因素,希望利用這段景氣趨緩的時間,協助產業升級轉型,以迎接下次景氣復甦,但也不希望造成太大稅損,指示財、經兩部在此原則下,思考研發投資抵減是否加碼5個百分點。

相關官員透露,產創修正案,將在產業發展及稅基影響之間求取平衡;而財政部昨天已初步同意展延十年,經濟部未來勢必做些妥協,包括抵減率、或抵減項目可能須調整,避免衝擊稅基。

行政院已將產創條例修正案列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龔明鑫昨天快馬加鞭邀集財政部長蘇建榮、經濟部長沈榮津等人協商,在獲得上述共識後,預訂兩周內審查修正草案。

據悉,沈榮津、蘇建榮兩人就三大歧見分別說明各自立場。沈榮津主張新增人才培育投資抵減,但蘇建榮以三大理由強烈反對;一是國際上除南韓外,其他亞鄰及歐美主要國家都未提供人才培育投資抵減;二是人才培育屬企業自身經營需求,租稅優惠效益有限;三是恐造成企業雇用員工專業扭曲。

至於產創租稅優惠年底屆滿,經濟部主張延十年,蘇建榮原則同意,卻希望能配合產業發展現況調整。

針對研發投資抵減,沈榮津主張加碼5個百分點,理由是美中貿易戰,台灣不少產業受到衝擊;營所稅稅率去年起又由17%提高為20%,影響業者研發、投資意願,主張加碼以鼓勵業者持續投入研發創新。蘇建榮則強調,即使營所稅稅率提高為20%,我國實質稅率仍低於亞洲鄰國。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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