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建設總經理蔡漢霖先生擔任「臺北市都市更新學會」第五屆理事長,該學會成立於民國九十七年,是臺灣最早成立的民間都市更新學會組織,致力於推廣都更的正確觀念、提供相關的專業知識以及改善都更法令與制度,是一個結合產官學三方的智庫平台。
理事長蔡漢霖也知道為都更開創新模式困難重重,但他用老子的一段話做為自我鼓勵: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台,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不斷的透過各種講座與管道,運用他的專業,帶領民眾一探都更的全貌及面臨的困境,並給出了新的解方。
「都更」的確是一個城市必須面臨的課題,設想當年921大地震如發生在台北市,那死亡人數將難以想像,因此政府希望能夠「加速」將老舊建物,重建為符合現代安全法規的新建築。
現行台灣的都市有什麼問題呢?除了建物老舊、防震防火功能不足、公共安全堪慮;再加上違建橫行,市容醜陋有如第三世界國家;而街道狹小、都市計畫落後,更造成機能不足嚴重影響生活品質。
都更的時空背景
《都市更新條例》自1998年立法迄今,已歷經8次修法,第9次修法終於在2018年12月2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在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的誘因下,更打出了「免費一坪換一坪」的政策口號,但截至2020年5月底為止,全臺灣以《都市更新條例》為基準,送出的都市更新案共有1300件,核定可重建者877件,其中已開工興建的則有608件,成效可說是緩不濟急。
基於改善都市面貌、都市公安、防災等公共利益需求,「都更」的推動勢在必行,但根據《住展》雜誌2018年的數據推估,雙北市現有屋齡超過30年以上的老屋,如果要完成「都更」,大約需要1400餘年。漫漫「都更」路,進展如同牛步!
為什麼要有《都市更新條例》?
房屋對大多數市民來說,就是一個窮盡畢生大量積蓄,加上背負十幾二十年的貸款,最後購得的一個可以遮風避雨的棲身之所。因此有餘力妥善維護房屋的人不多,有閒錢且願意花費鉅資只為增進居住安全的人更是寥寥可數,也因如此,如無「充份」的誘因,市民普遍對重建房屋的積極意願不大。但,政府憂慮如重大災害發生,現有建築物安全不足,將造成慘痛傷亡,因此《都市更新條例》應運而生。而其中的「容積獎勵」辦法就成為都更的最大誘因。
何謂「容積獎勵」辦法
所謂容積率,是指每一層(不包括地下室、陽台、公設)樓地板面積的總和與基地面積之比率。依現行的都更獎勵辦法,容積獎勵期待值是法定容積的30~40%。
雖然大家都知道新房子比較安全,但很多老舊建築物有實質上的改建困難,總結主因就是:沒錢!
面對數以千億計的重建經費,住戶沒錢,政府也沒有經費,所以制訂都市更新「容積獎勵」辦法來增加誘因,讓更新後的建築享有比原來法定容積更高的獎勵,透過與建商合作來解決都更的問題。
關鍵「12問」看懂問題 未來才有解
問題一、「容積獎勵」成了 點石成金的金錢遊戲
容積的價值基本上與房價有非常高度的相關。在寸土寸金的都市裡,除了地段之外,允建容積成為決定土地價格的關鍵因素。在台北市單坪動輒破百萬的房價裡,扣除成本與合理利潤後,建築容積依然非常值錢。透過政府贈送給地主的增額容積,確實可能讓地主與建商合作後取得需要的營建成本,甚至獲得可觀的利潤,但弊端也因此而生! 就像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一般,留下了無窮的後遺症,也成為每個都市更新推動者最大的夢魘!
問題二、「容積獎勵」缺乏成本概念
獎勵期待值是法容的30~40%,看似免費實則不然,為了支撐居住空間所帶來的人口,需要有配套的用水、用電、交通、消防、警察、教育等公共設施。而這些設施的興建與維持都來自於人民的稅金,可以說是屬於公共財的一部份。
都更耗費巨大社會成本,但並非每棟舊大樓都需要獎勵才能更新,但在現行制度上,有可能反而補助了最不需要補助的對象,如何避免類似的問題,的確需要深思。
問題三、濫送容積的後遺症未被正視
三十年後新房子又變成老房子了。我們的都市能夠承受每三十年就要來一次的30~40%容積增加嗎?盲目無計畫的容積獎勵將成為都市發展之癌,該如何控制?
問題四、容積獎勵齊頭式平等的盲點
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但目前都市更新實施狀況卻大多是在高房價地區,為何會有此現象?蔡漢霖提出以下概略的假設數據,說明其中的盲點:
齊頭式的容積獎勵措施,在最精華的大安區不須自費重建,且有增值空間,而在非都會區的淡水,亟待更新之建物卻因補助杯水車薪,需自費重建,因此「都更」的動機不高,除非有160%的容積獎勵才能與大安區有相同改建誘因,都更必須探討,何謂真正的平等?
問題五、「一坪換一坪 舊屋換新屋」政策目標問題重重
而且因為建築法規的變遷、消防等法規標準的提升,相比於過去的老公寓(僅有單支窄梯、無電梯,公設低於10%),新法規建築物除了設置電梯以外,七樓以上即需要兩支逃生梯且級寬級深與寬度均有規範,因此公設比動輒超過30%成為常態,重建之後也很難換回原來的住屋空間。
如政策目標設定為都更前後「室內居住面積一坪換一坪」,實際上因產權面積增加與新/舊屋間的價差、再贈送每戶一個車位,重建完成後都更戶的價值平均都有1.5~2倍以上的增值,蔡漢霖認為這是有房階級才能玩的都更大樂透!只是補助了有房階級,無房產者根本無法享受都更獎勵帶來的價值增值,讓富者越富,窮者越窮,這樣的現象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問題六、違建-都更的隱形殺手
違章建築,包含:陽台加蓋、屋頂加蓋、騎樓加蓋、一樓加蓋、夾層屋,影響所及,除了市容不美觀,還有防火、救災、抗震結構問題的隱患。既有老舊違建有其歷史因素,也已成為住民日常生活的一部份。根據聯合國所主張「適足住房權」,是指任何人都有和平、安全而有尊嚴的居住在某處的權利,只要有使用權,無論租用、占用、違建…等各種形式,理應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強拆老舊違建,將造成社會衝擊、巨大經濟損失、百姓流離失所,也有侵害人權的疑慮,因此,現行政府,不敢積極執法,只能消極寄望於都市更新或由法律程序來處理。
雖然政府寄望透過「都更」政策自然解決違建問題,但目前政府對違建的態度,認定違建就是違法,不應該主張任何權利,所以,違建戶無法分回居住空間,勢必不會同意都市更新,違建戶就成了都更的釘子戶,增加都市更新推動困難。
但如將違建拆遷問題交由住戶透過法律自行解決,徒增彼此的對立,都市更新應該是喜事,不應成為鄰里間紛爭與訴訟的源頭。
一坪換一坪、老屋換新屋已經是一件不合理的事,如果違建戶又能享有一坪換一坪,更不符合公平正義與法治精神。
左右為難的情況,都更陷入如父子騎驢不知如何是好的困境,老違建也成為都更最大的絆腳石,對於違章建築問題,需要有另外一種思考角度?
問題七、都更後店面與一樓住宅面積縮減造成價值減損
過去的法定建蔽率為60%,但現行台北市最普遍的第三種住宅區用地建蔽率為45%;過去老公寓不需要附汽、機車位、無電梯、樓梯窄小也不需要設置兩隻梯、也不需要設車道、沒有複雜的消防與監控安全系統,更無管委會使用空間。以上空間在新大樓都要設置,會導致新大樓一樓可設置的店面空間大幅縮水;在精華具商效的地區這造成嚴重的經濟價值損失,也造成店面原屋主的反對,這不只是容積的問題了,損失的價值,到底要由誰來買單?這是都更的嚴重障礙,該如何因應?
問題八、危老條例紊亂市場秩序
危老條例無最小基地面積限制,針對基地小,百分之百通過的危老建築,獎勵明確,等於房子越老越值錢,新屋價格也因比價效應而水漲船高。但小基地個案居住條件差,倉促成案之下反而扼殺了附近基地的改建之路,逆向阻止都市更新進程,現有獎勵規則下經濟可行的案子被蓋完之後,都市未來又將何去何從?想像如果一條街廓低矮建築與華夏並列,在現行制度下大多只有精華區中的低矮建築有機會一坪換一坪,超過四層樓以上的華廈幾乎束手無策,偏偏那是最需要都更的建築物,最危險的建築反而推不動,不僅造成街容無法改善且有公共安全的隱憂,這的確是個需要被解決的問題。
問題九、都更後新建物無法滿足住戶多元需求
都更戶對空間的需求多元,目前都更大多傾向單一建物的改建,為了要取得建造成本,因此,都朝高單價住宅進行規劃以創造最高價值,新房屋的總價值雖然變高,而高公設則讓實質的居住空間降低,通常無法滿足住戶的需求。加上昂貴維管成本,對於無力負擔新房屋興建成本以及後續維護成本的弱勢族群,強制執行重建的結果,等於將他們掃地出門,如何照顧他們的權益?滿足住戶的需求,是「都更」的大課題。
問題十、「容積獎勵」≠萬靈丹
當民眾已習慣「免費午餐」的積重,「一坪換一坪」的口號更是讓人心有過多的期望或等待新的都更優惠,無法一坪換一坪的地區對現況不滿,期待未來政府獎勵增加,一坪換一坪的地區希望再多撐一下可以「一坪換三坪」,「一坪換三坪」的地區也期待未來政府為照顧現行制度下無法重建者,等待獎勵還會增加,當初的救命仙丹「容積獎勵」,反而引起人心貪婪,讓「都更」難以推動。問題十一、只是「建物更新」而非「都市更新」
現在的社會早已進入科技時代,各項建設既便利又快速,如捷運、高鐵、通訊、互聯網…城市的生活樣貌已經進入了全新的世代,以台北市的都市計畫來說,已經有幾十年未被澈底檢討,都市機能的規劃並無法與時俱進,而目前的都更又停留在建物更新的層次,遠遠跟不上時代的需求,所以都市更新必須被落實。問題十二、出了大台北地區 就幾乎毫無誘因的容積獎勵辦法
現行的都市更新制度雖然表面上是靠容積獎勵來取得興建成本,原住戶好像不需要支出成本,但其本質還是以地易屋的合建機制。原屋主透過將部分土地釋出來交換新房屋,而容積獎勵的真正作用是增加土地交換的價值以換取更多的房屋,這種方法在地價高的台北市或許行的通,但在台灣的其他絕大部分地區,因建物造價佔房價比例非常高,這樣的做法根本不可行。也難怪當政府有意繼續加碼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時,除了台北縣市以外各縣市代表幾乎都表示興趣缺缺,這更凸顯了目前的容積獎勵機制獨厚台北市精華區,無法解決全國性普遍都有需求的老屋改建問題。
結語:現行都更 寸步難行
在防震、防火、居住安全的考量下,都更有執行的必要性,但目前的都市更新有侵害人權之虞,且都市無法真正更新,貧富差距加大,正當性不足導致強制執行寸步難行!現行都市更新唯一財源為「容積獎勵辦法」,但因產權整合、拆遷中繼、重建費用、違章建築、補貼店面價值減損等眾多利益的糾葛,大多數的房子根本重建無望,然而無止境的增加容積獎勵卻又帶來無窮的後遺症,都更彷彿走入死胡同。「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讓執行公權力更符合比例原則,能在社會共識下順利推動,是需要更細緻的思考。
建議:回歸住的本質 為都更開創新模式
雖然,故事裡潘朵拉無意間放出了魔鬼,但最終在盒子裡仍留下了「希望」,更符合都市計畫的創新模式將取代現行的「都更」模式。目前「臺北市都市更新學會」正努力推動《都市再生法案》,配合《台北首都圈再生計畫》,提高都市更新事業的公益性,並倡議以足夠配套措施,將執行過程中對人權的侵害降到最低。
在現代集合住宅中,由於各戶的土地持分低,但共有人友相對繁雜,各戶土地總值不高,也造成改建的困難。如能撇除對土地所有權的執著,由政府帶頭大量推出地上權/使用權的房屋。回歸居住的本質,或許不失為落實「居住正義」的一線曙光
更理想的「都更」環境,值得全民共同期待,當然也需要全民共襄盛舉推動創新法案,明天的美好才能劍及履及。
(行銷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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