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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台北市稅捐處表示,一般用地採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稅率最高可達55‰,土地如符合事業用地要件,可適用單一稅率,如工業用地或加油站用地稅率為10‰,不會計入地價總額以累進稅率課徵,但申請期限到9月22日截止,逾期申請只能等到明年才適用。
該處說明,依稅法規定,供事業直接使用的土地,包括工業用地、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所、寺廟、教堂、政府指定名勝古蹟、加油站、停車場等用地,按其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可以申請適用10‰稅率課徵地價稅。舉例來說:A工廠使用的土地,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工廠核准登記,不論A工廠是否為地主所有,或是地主出租土地給A工廠使用,在取得工廠登記後,地主可填妥申請書,檢附工廠登記證等證明文件,申請按10‰不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
納稅義務人的土地如符合申請要件而還沒申請,記得要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該處所屬分處提出書面申請或至該處網站(https://tpctax.gov.taipei)、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利用網路申請,不僅省時便利,也能在疫情影響下,達到保持安全距離的成效,請多加利用。
如有需要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分處洽詢,亦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
該處說明,依稅法規定,供事業直接使用的土地,包括工業用地、私立公園、動物園、體育場所、寺廟、教堂、政府指定名勝古蹟、加油站、停車場等用地,按其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可以申請適用10‰稅率課徵地價稅。舉例來說:A工廠使用的土地,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並取得工廠核准登記,不論A工廠是否為地主所有,或是地主出租土地給A工廠使用,在取得工廠登記後,地主可填妥申請書,檢附工廠登記證等證明文件,申請按10‰不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
納稅義務人的土地如符合申請要件而還沒申請,記得要在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該處所屬分處提出書面申請或至該處網站(https://tpctax.gov.taipei)、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利用網路申請,不僅省時便利,也能在疫情影響下,達到保持安全距離的成效,請多加利用。
如有需要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就近向該處所屬分處洽詢,亦可撥打該處服務電話(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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