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對於「市價」徵收補償機制上路後,徵收土地面積也不若以往,產學界表示,市價徵收補償後,所要支出的經費是過往以「公告土地現值」徵收的好幾倍,財源上勢必有所斟酌,因此可能出現部分公共建設因經費有限而「延後」的情形。
台北市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郭國任指出,肯定「市價徵收」的機制,畢竟產、官、學界對於「完全補償」或「相當補償」方向有共識;不過,採取市價補償機制,徵收費用勢必是過往採取公告現值的好幾倍,所以經費會用在刀口上,必要、優先的土地才會進行徵收。
房地產業者則指出,財源短缺的問題,可能會造成地方區域建設被延宕,甚至採取「必要之惡」的方式取得土地;例如採取容積移轉方式取得公設保留地,其中又以道路用地最多,雖然不用花錢就能取得道路用地,但容積移轉過度集中某些區域,也會破壞原本城市規劃好的容積平均分配制度。
瑞普萊坊市場研究暨顧問部總監黃舒衛表示,市價徵收會出現兩個難題,一是公告現值與市價向來差距頗大,政府財政支出會增加;另一是市價認定的問題,即使實價登錄可輔助,但難保官民之間對價格仍有認知差距,衍生公共利益與個人財產權的對抗。
政治大學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認為,市價徵收僅是基本門檻,鄰近的日本更採取「市價補償再加成」的機制,畢竟不是自願買賣,政府必須給予非自願者更多保障。不過,也不能因財源不足而導致公共建設進度延宕,若要開闢財源,適時調高持有稅才是解決之道。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