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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公務員夫妻在網路上發問,兩人在台北工作,考慮要搬去老婆原先在台中烏日買的房子,或在林口置產,但若住在台中,老婆每天通勤來回起碼耗時3小時。房市專家建議,以工作地點為優先考量,畢竟每天要台中、台北通勤上班,實在太累了,如果無法到台中工作,可以先考慮把台中房子出租,經濟狀況允許再於林口買房。
一對在台北工作公務員夫妻,網路上發文稱兩人稅後年薪約146萬元,目前住在岳母以前買的小套房裡,因計劃生子,動了換屋念頭,不過因為老婆在台中烏日先前已置產,正考慮是否要搬到台中居住,而且貸款明年就會還完,離台中高鐵站開車約10分鐘,距離老公之後有機會調派的台中單位也算近,但老婆每天高鐵轉捷運來回需通勤3小時。
「太低估了3小時通勤的壓力了」,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認為,買房要以工作地點為首要考量,每天來回通勤3小時,實在太累了,她建議,可以將住在台中列入中長期的規劃。
信義房屋民俗公園店長謝明哲也表贊同,他說,通勤上班太辛苦了,且光是高鐵轉台北捷運,不含開車到高鐵站的乘車成本,通勤費1年至少就要24萬了,不如拿來繳房貸,但他也不諱言,確實有不少人以高鐵通勤換房價,還是端看個人需求與選擇。
除此,公務員夫妻也提到,另一考慮是在林口購屋,老公存款500萬元,若一次買足正3房,購屋總價含裝潢抓在1700萬元,但每月需負擔4萬多元的房貸,不過通勤時間縮短,林口學區好,未來也比較能夠一起照顧小孩。
徐佳馨指出,若經濟許可,確實可以先在林口買房,並考慮把台中房子出租,補貼房貸壓力,她也說,夫妻能多一點時間相處、住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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