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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蘇建榮今(8)日於行政院紓困記者會中表示,為因應新冠肺炎衝擊,我國協助民眾減輕繳稅負擔或延長申報繳納期限,透過津貼免稅、虧損扣除、提前退稅、主動減稅等稅務協助,幫助民眾與企業度過難關。

蘇建榮指出,首先,只要是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而虧損扣除,只要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要件,該虧損可於以後10年內扣除。

另外,今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1批退稅案件,將提前1個月於6月30日退稅,有助民眾於疫情期間獲得更多資金運用。

在減稅方面,蘇建榮強調,若雇主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可按照200%比率加倍減除營所稅。

而營業稅、房屋稅、牌照稅、娛樂稅等稅目,則採取核實方式,如果業者有停業、縮減營業面積等,可依照比例減除稅負。

https://ctee.com.tw/news/policy/249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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