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審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擬延長原定今年5月到期的容積獎勵時程,並新增規模容積獎勵項目。營建署長吳欣修表示,時程獎勵要慢慢退場,要鼓勵透天厝也可透過合併擴大容積,逐步取代時程獎勵,「規模愈大,獎勵愈多」。
現行危老條例規定,在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計畫,可獲10%容積獎勵,3年期限將於今年5月9日到期。行政院版本將容積獎勵的時程再延長5年,但容積獎勵減半為5%,且逐年減少1%,直到第9年才歸零,拉長落日期限。
此外,草案也增訂規模容積獎勵項目,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達2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0.5%獎勵。不過,時程與規模容積獎勵,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的額度上限。
吳欣修表示,透天屋重建在中南部也有申請案例,只是透天厝傳統問題是面積小,要整併6到8戶規模才會顯現,住戶認為時程來不及,2、3戶就動工了,政府尊重地主權益,仍盼鼓勵透天厝可透過合併擴大容積,逐步取代時程獎勵。
吳欣修指出,大家如果把基地做大點,這樣無論是建築結構設計、都市景觀,都會顯現比較好的效果。營建署初步和各公會都有討論,他們也非常高興可用這種方法獎勵,政府若能用規模獎勵替代時程獎勵,對地主有較高誘因去整合,改建效果也會浮現。
內政部表示,未來條例公布施行後,透過申請程序簡單、快速核准、獎勵明確、稅捐減免及金融協助等措施,加強民眾檢視建物安全及申請危老重建的意願,業界也紛紛投入協助危老建物結構安全檢測、加速重建行列。
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各縣市政府已完成申請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有5375件、申請重建計畫695件,其中460件已審查核准,陸續進入施工階段,執行績效已逐漸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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