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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營建署於2018年8月1日發布2018年度第1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該統計顯示,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7.25%,較上季些微減少0.33個百分點,房價負擔能力維持於略低等級;房價所得比則為9.08倍,較上季些微減少0.08倍。與上季相較,本季整體實價登錄物件較上季減少,新成屋占比則較上季減少3.13個百分點,較2017年同季減少3.60個百分點。
 
營建署指出,本季整體實價登錄物件之中位數住宅面積與上季相近,中位數住宅總價同樣與上季相近,但住宅總價出現往價格區間兩端移動的情況,也就是中價位之物件減少,而第10分位、第90分位住宅總價之物件增加,只是變化幅度不大,是否會影響購屋負擔能力指標,值得後續觀察。房價負擔能力指標中的貸款負擔率,其比例越大者,表示其房價負擔能力越低,依照不同比例區分為可合理負擔、略低、偏低、過低四種不同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本次統計的20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除了澎湖縣及台東縣樣本不足外,共有6個縣市達到可合理負擔等級,包含台南市、雲林縣、基隆市、嘉義市、嘉義縣、屏東縣;10縣市屬於略低等級,包含台中市、彰化縣、新竹縣、高雄市、花蓮縣、桃園市、新竹市、宜蘭縣、南投縣、苗栗縣;至於台北市、新北市之房價負擔能力則屬過低等級。從長期趨勢來看,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變化趨勢相對穩定,且近一季全國與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房價負擔能力均有所提升。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雖然台北市與新北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相對較低,但雙北長期之房價負擔能力為相對穩定。其中,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61.54%,較上季些微增加0.03個百分點,較2017年同季小幅減少2.36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為15.00倍,較上季些微增加0.01倍,較2017年同季小幅減少0.52倍。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52.30%,較上季些微增加0.11個百分點,較2017年同季些微增加0.85個百分點;房價所得比為12.75倍,較上季些微增加0.03倍,較2017年同季些微增加0.25倍。
 
內政部營建署提醒,房價負擔能力資料中的房價所得比及貸款負擔率,其計算方式是參考國際慣例,並未針對坪數、房型、樓層、屋齡等房屋品質面向予以標準化。詳細資訊將刊載於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 (網址:http://pip.moi.gov.tw/V2),歡迎上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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