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王莫昀/台北報導

 

閒置國有公共財產活化,國產署證實,現已鎖定北市基隆路上的「基信營區」、北市西門町精華地段的「憲兵隊」等31案,將會同管理機關現地勘查後,限期要求提出更好的活化運用計畫,否則就會依法接管。

《國有財產法》第34條修正,授予財政部國產署就國有公共財產遭廢止、閒置、低度利用,不符經濟使用時,可通知管理機關提出活用計畫,必要時還可直接接管活化的權力。

立法院增訂《國有財產法》第34條第2項通過,授予財政部國產署就國有公共財產遭廢止、閒置、低度利用,不符經濟使用時,可直接接管活化的權力,猶如賜給財政部一把尚方寶劍。

官員說,近年財政部輔導各機關妥善管理國有公用財產,發現部分機關經管不動產坐落精華地段卻只做低度或不經濟使用,甚至閒置,未依法移交國產署接管。財政部雖可依現行法令協調國有公用不動產管理機關及主管機關,陳報行政院核准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但協調過程耗時費力。(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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