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為讓豪宅獲得更多樓地板面積,常利用獎勵車位換取建築空間,最知名的莫過於「帝寶」社區,雖然過去法規規定,只要獎勵車位有做停車用途,不管是給車位所有權人,或給非住戶使用,都符合法規,但北市府指出,由於「帝寶」起造人與建築師一開始就提出規劃,要將獎勵車位開放給非住戶使用,所以後續建管處才會要求「帝寶」將停車場開放民眾使用。
 
建商宏盛建設1998年推出「帝寶」,188戶、每坪90萬元以上,是當時全台最高價豪宅。該案原來總樓地板面積約37119坪,依「台北市建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增設643格汽車、322格機車停車位,因此獲准增加2997坪獎勵樓地板面積。
 
不過2005年10月取得執照後,宏盛建設卻將停車位改建為工務所,未將車位開放公眾停車,後來遭北市建管處要求改善,一直到2006年才開放給民眾停車付費使用。
 
過去因車位不足問題,內政部透過設置「獎勵停車位」,希望藉增加容積方式,來增加停車位供給,不過條文只要求獎勵車位提供給公眾使用,即不管使用人是不是住戶,都符合法規。直到2011年6月30日,內政部修訂獎勵停車位規範,凡該年6月30日之後才申請建照的社區,若有獎勵車位,都應作營業用停車場。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後來監察院認為獎勵車位不適用在建築技術規定,經過糾正,內政部一併廢止獎勵停車位條文,於2013年1月1日起生效。該條文的廢止,形同獎勵車位的「落日條款」,故台北市自2013年起,就未再開放任何獎勵停車位申請。
 
「帝寶」與「頂禾園」的建照,同樣都在2011年6月30日前就已申請,不過為什麼「帝寶」需做營業停車場給非住戶使用,而「頂禾園」卻不用?
 
對此,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副總工程師洪德豪解釋,「差別在於當初『帝寶』起造人與建築師有提出規劃,要將獎勵車位開放給非住戶使用」。洪德豪說,在符合法規下,獎勵車位只要有做停車場用,要不要開放給非住戶使用,都由建商自行決定。
 
其他開放給非住戶民眾停車的豪宅社區,包括台北市士林區「天母奧之細道」與中山區「甲大直」,屋比比價創辦人葉國華指出,早期豪宅如「宏盛帝寶」、「天母奧之細道」、「甲大直」等,興建大樓時都會規劃兩個停車場出入口,住戶不跟民眾混雜,因此民眾較容易租到停車位。(黃政嘉/台北報導)

建商為獲得更多樓地板面積,常利用獎勵車位換取建築空間。資料照片
建商為獲得更多樓地板面積,常利用獎勵車位換取建築空間。資料照片

「帝寶」停車場現開放給非住戶臨停,且和住戶車道分開。翻攝google
「帝寶」停車場現開放給非住戶臨停,且和住戶車道分開。翻攝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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