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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IRS)15日起開始發放因應新冠疫情衝擊的紓困金給民眾,但有許多民眾仍不清楚相關細節,包括要等多久才能收到錢等諸多問題;財經新聞網站CNBC提出四項要點,對紓困金發放可能引起的疑慮,提醒民眾可別誤解:
誤解一:紓困支票要被扣稅
紓困金不是可課稅的收入,而是被視為可退稅的抵稅額,獨立智庫稅務基金會(Tax Foundation)說,這是連平常不報稅的民眾也有資格獲得紓困金的原因。
誤解二:明年報稅時必須退還紓困金
只要所有報稅資料正確,就不用在明年春季退還紓困金。稅務基金會說,紓困金列為2020年抵稅額,若民眾根據2020年的調整後總收入(Adjusted Gross Income,AGI)計算應可獲更多抵稅額。
誤解三:我沒能申請紓困金
多數人不需做任何事就可領到紓困金;只要2018年或2019年有報稅,讓國稅局掌握銀行資料,就能自動領到錢。
只有通常不報稅的低收入民眾,以及希望讓國稅局也直接匯款而非郵寄支票,以更快收到錢的民眾,可能需要提供銀行資料;民眾可利用國稅局線上工具「Get My Payment」,輸入銀行帳戶資料並追蹤紓困支票是否已發放。
誤解四:已領社安金與其他福利者不能獲紓困金
除了少數例外,只要有社安號碼,並符合收入標準資格,就能領到紓困金;已領社安金與殘障金(SSDI)以及鐵路退休福利者,只要符合資格,不須報稅就能領到紓困金;國稅局會利用已登記之銀行帳戶資料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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