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企業主利用危老重建,融資取得數千萬資金用來投資,未來待完成重建後再償還,要讓資金做效率利用,不過,並非不是每個危老案,都有足夠價值可如此操作,另外,資金用途、緩款財源若不夠明確,銀行不見得願意承受風險,借出大筆資金。
一般危老案來看,多數重建後的新屋價值大於舊屋,才有必要更新,若非找建商合建,而是找建經公司或專業顧問規劃公司自行委建,就得向銀行融資取得資金,取得興建成本,才能啟動重建計畫。
老屋重建價值大於舊屋,銀行就必定全額融資?其實不然。現代建經副總陳錦麟說明,銀行評估危老融資案仍有天花板上限,若是原屋房貸,加上建築融資等共同負擔,額度不超過重建價值的7成,銀行才會核貸。
除重建價值評估外,若要如千倫實業另外融資進行投資,銀行也有一定限制,顧問公司「智匯耕新」執行長吳承叡說,貸款價值比不超過6成外,還要列明資金用途、還款財源等,像是千倫實業林董另外投資的公司增資,資金用途就很明確,就是以未來分配的股票為還款財源,讓銀行評估相關風險後,才順利取得資金。
但吳承叡強調,金融業有一項不成文規定,不能利用房地貸款後,再投資其他房地,由於有炒房之嫌,金融業並不歡迎,因此理財需求要非常明確,才能通過銀行這一關。
而危老案興建成本上,不只單有營造費用,還要編入其他可能面臨的成本,若是全案編列金額不足,資金發生缺口,嚴重的話,可能讓該案走不下去。
吳承叡指出,包含拆除後搬家的租金補貼、拆遷補償費,甚至是要對外銷售的代銷費用,都要編列,未來若用不著也退回去給區權人,無任何損失,「編列預算從寬、執行從嚴,否則萬一沒預算,要從哪找錢?」,因此將所有費用包裹完備,再向住戶提案,同樣對銀行也是如此,才能讓全案順利進行。(楊明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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