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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建商、民眾賣屋多會避開農曆7月,這幾年已無忌諱,有人甚至趁鬼月來到,用「凶宅」或「不是凶宅」字眼求售或招租,以吸引點閱目光。
台北市中山區就有這樣的物件。一間電梯整層住家在591房屋交易網招租,主打標題不是常見的空間舒適、高檔裝潢、交通方便、溫馨格局等等,而是寫著「特殊案件∞絕對不是凶宅」。
進一步細看,這間住宅約80坪,四房二廳,位於14樓的9樓,租金六萬元。招租廣告說明,房子本來有老太太和女兒居住,女兒猝死,老太太也因無人照顧而自然死亡,個案強調租金低於行情許多,但並非凶宅。
台中也有一電梯大樓物件,標題就寫著「專任南區高樓視野三房(凶宅)」,31坪、開價398萬,一坪12.7萬元。屋況「特色」介紹中,直接寫明此案為凶宅,低於行情出售,屋主親人燒炭自殺,並有死亡証明。
另外物件也註明,房子已做了特殊清潔及超渡,磁磚地板甚至電線開關全都重作,並提醒,該案無法貸款,需自備現金,適合無禁忌或宗教團體。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現行法令,房子如果有非自然死亡情況,屋主或房仲售屋時,在不動產說明書,本來就有註明的責任,不過這種房子大多低調銷售,過去很少人會拿來作為銷售「賣點」。
現在社會觀念快速改變,很多人喜歡逆向操作,不按牌理出牌,屋主或許想吸引年輕大膽,無信仰的購屋族,或希望專業投資客低價接手,並減少買賣糾紛,因此直接以凶宅字眼作為標題。
她表示,從網路點閱來看,雖然鬼月賣屋,且寫上一般購屋者很怕的「凶宅」,但台中的物件不到一個月已有三千多人次瀏覽,是同路段物件中點閱率最高的,顯示這種另類售屋還頗具吸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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