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房市熱絡,預售屋買賣爭議也倍增。台中市法制局統計,今年至10月底,預售屋消費爭議共受理112件,較去年同期60件,增加近1倍。主要爭議依序包括「逾期交屋」、「交屋保留款額度不足房地總價5%」、「解除契約定金返還爭議」、「施工瑕疵」、「外水外電或天然氣管線費用負擔爭議」及「廣告不實」。
台中市代銷公會理事長蘇興民說,新冠疫情上半年建商對推案觀望,下半年預售屋推案量暴增,比去年同期增加近3成。
中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說,台中「逾期交屋」爭議受理26件,是同一家建商,遲延交屋229日。依定型契約買方每戶可要求賠償32萬元,消保官調解2次,第一次建商只願意賠各戶一台電視,第二次調解每戶賠6萬,消費者認為應照契約走,最後調解不成已上法院訴訟。彰化今年也有一件「逾期交屋」,後來雙方自行處理。
交屋保留款不得低於房地總價5%的爭議有23件。李善植指出,消費者多數不懂法律,房屋買賣、租屋這類交易政府有公版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權益。
解除契約定金返還有16件,主要雙方對返還定金額度的認知不同。施工瑕疵有14件,包括地磚貼不平、標配品牌不符合約、滲漏水等問題。外水外電天然氣管線費用負擔9件,廣告不實則有8件。
李善植提醒,若建商想規避契約會另與消費者簽「個別磋商條款」,就像房東在租屋定型契約中手寫不能養寵物、室內不能烹飪的個別條款。如果建商在定型化契約上以手寫,把交屋保留款不得低於房價5%修改成現金或數字,消費者一定要特別謹慎,別輕易簽名,若不諳法律,容易導致後續交屋糾紛,調解或上法院都是徒增困擾。
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說,為減少預售屋爭議,已加強稽查「紅單」交易,也就是建商在取得建照和未公開銷售前,以合約單據讓購屋者交付訂金,取得優先購買權,這種行為可依公平交易法命令停止或改正,違者最高可罰2500萬元。
近來也有建商以「假排隊」手法營造房市火熱的假象,依公平交易法最重可罰5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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