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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房地產業務人員,「話術」及「小技巧」促使成交,是必備的技能,但卻也時常引發不同糾紛,例如近期太平首購族張小姐,一時衝動簽約購屋,反悔還得賠上80萬元,當初若了解業務手法及話術,或許就不會落入到圈套中,《蘋果》根據此案例整理5大合約、話術陷阱,包括「買到違建」、「審閱期」、「佣金透明度」等,避免買屋成幻影。

陷阱一 「佣金透明度」
目前市場房仲對於買方服務費固定都是收取1~2%作為報酬,但張小姐認為市場都是以1%居多,成交後被告知2%服務費,反而不能接受。房仲沈先生指出,若是成交未談成直接殺服務費,對業務感覺很差,不過市場常見談判技巧是以「實付」的概念去談,以買方出一口價並包含服務費報酬,對業務即是一種變相的折價,倘若房仲認為划算,即會自行降服務費求成交。

陷阱二 「同時很多人在看,要搶要快!」
這句話可真可假,因此較難判斷,不過可能確實有很多客人來看房子,但多半只是走馬看花,真正有興趣、出價的沒幾人,但每個時期景氣略有差異,以往也常出現秒殺物件,重點還是不要隨房仲話術起舞最佳。

陷阱三 「主動放棄合約審閱期」
定型化契約有註明,買方有3天的審閱期,但要注意的是,一般買賣意願書上會有「買方已充分了解契約內容,並自願放棄3日以上審閱權利」或「買方已行使契約書審閱權」等字眼,並且要求買方簽名,若有疑慮,切勿放棄自身權益。

陷阱四 「坪數基準點根本不同
該張小姐投訴案例中,犯的最大錯誤,就是未詳實核對坪數內容,導致最後才發現「頂樓整層違建」,因此購屋族要注意業務帶看時,可能會說的是「使用坪數」而非「權狀坪數」,買方事後千萬要再次詳實核對謄本坪數,不以現場狀況為真。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還指出,房市單價算法複雜,像是露臺、頂加等,市場常使用3成價格計算,若要以實價登錄比較價格,要以有登記部份為主。另外大樓還要注意售價中是否包括車位,新成屋應把車位坪數、價格從售價中抽出來看,才能與當初預售時的相同基準點比較。

陷阱五 別被牽著鼻子走
對於首購族,看屋、簽約全都是一人完成,面對繁瑣的文件合約,反而容易顯得手足無措,容易被人牽著鼻子走,張小姐形容當時買屋情景,她說:「當初第一次買屋簽約時,除了契約細節來不及細看以外,也沒有家人朋友在旁討論,只要對方叫我簽哪裡就簽哪裡,就像是辦信用卡一樣照著簽,壓根不會想太多,因此連違建部分都沒注意到。」

房仲專家建議,買房是上千萬的人生大事,若是能有相關背景的朋友一同了解,也許即能提早察覺有異,另外簽約完成後,當場要再一次確認,看清日期、內容等,且文字修改處需雙方用印,一式兩份,讓代書蓋在騎縫處蓋上雙方印章,才代表具有效力。​(王鈞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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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購族若隻身看屋簽約,也容易陷入銷售話術陷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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