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13:31經濟日報 記者陳儷方╱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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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有1200萬的免稅額度,應該申報遺產的項目,包括不動產、動產,以及各種有財產價值的權利,繼承人估算遺產價值即使在免稅額度內,國稅局說還是要申請,才能取得核定免稅證明書。

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後6個月內,繼承人要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遺產稅,這是因為產權(房屋土地)移轉登記需要檢附稽徵機關核發的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是核定免徵證明書。

遺產價值的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為準,如果是受死亡宣告,則是以法院宣告死亡日的時價為主,比較不一樣的是不動產,不動產不會以市價(時價)計算,土地的部分是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則是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因此房地產做為遺產,以繼承方式取得是不錯的選擇,因為計算價值較市價為低,既可免去增值稅,遺產總額也很有機會在免稅額度內,而免繳遺產稅。

要申報遺產稅的遺產,除了土地房屋、現金、存款、黃金、股票、公債、債權、信託權益、獨資合夥的出資等等之外,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及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也要申報;另外,被繼承人生前訂立遺產成立信託時的信託財產,以及被繼承人為信託關係存續中的受益人時,未領受的信託利益的權利,也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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