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今(25)日將舉行「都更20研討會」,討論未來台灣都更策略與創新機制。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未來30年都更潛藏33.6兆元商機,每年都更產值至少1兆元。
花敬群透露,8月甫成立的國家住都中心將優先選定北市嘉興街台電宿舍、圓山站周邊地區及板橋浮洲等3件公辦都更案練兵,建立資訊透明化及協助搬遷的典範和成功經驗。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條例》公布施行將滿20年,「都更20研討會」將對過去20年來的都更成果,及所面對困境與未來展望等議題進行討論,內容包括南機場等歷史公辦都更案例、都市更新條例制定、協助921災區重建、大法官709號解釋案等。
花敬群估計,以全台住宅約700萬戶、平均每戶40坪、每坪營造費12萬元計算,都更至少有33.6兆元營造商機,未來20到30年內若都更動起來,平均每年直接產值5千億元,30年可達1兆元產值,且周邊閒置1、20年土地,就會被帶動起來。
花敬群坦言,都更案必須要有配套,過去都更太偏重單點式處理,只有個案單獨地產公司開發一小塊基地,能處理問題量能相對不足。未來若大規模都更,就能帶動更多元力量參與,解決各式問題,他強調,未來公辦都更要建立典範來引導。
比較厲害的都更概念,就是大範圍基地整合操作,連都市計畫配置都要改變。花敬群說,另一種概念是在大計畫中空出一塊基地,做一個案子吸收住戶搬遷進來,就像9個格子拼圖一樣,其他8塊來滾動,逐步拼出圖案,這是挪動的過程,避免商機因過度搬遷中斷,有長期性、整體性思考。
花敬群說,當政府手上有更多社會住宅,或公辦都更政府分回住宅等資源,就可進行資產交換,不見得社區住戶非得等到完成都更再搬回。但此量能非單一建商有能力處理,建商公會亦可團結利用餘屋,被換的那家建商可參與都更,再創造另一間房子的價值,這種都更相互支援的機制,不需立法就可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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