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總統今年2月表示,新版的容積獎勵方案出爐後,相信會讓大家滿意。內政部營建署今(28)日終於預告修正都更容積獎勵辦法草案。除了過去原有的獎勵項目獎勵額度明確化外,並新增結構堪慮建築物、智慧建築、無障礙環境設計、耐震設計及協議合建等五大獎勵項目。
營建署表示,此次都更容積獎勵辦法修正,主要是將容積獎勵項目及計算方式明確規定,降低過去需透過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才能確定獎勵額度的不確定性,將有助都更事業計畫事前整合,提高民眾對都更的信任感。
營建署強調,此次預告修正重點就是「獎勵明確化」,改變部分獎勵項目計算公式,採取「達成一定要件即給予一定額度」的修法模式,降低都更審議過程不確定性,有助都更整合實施。
營建署表示,本次都更容積獎勵辦法針對原有的獎勵項目,包括原容積大於基準容積(10%)、提供公益設施(上限30%)、提供公共設施(上限15%)、文化資產保存(一坪換一坪)、綠建築(最高10%)、時程獎勵(最高10%)、規模獎勵(5%)及處理舊違章建築戶(20%)等,明確訂定容獎額度。
此外,並新增結構堪慮建築物(8%、10%)、智慧建築(最高10%)、無障礙環境設計(5%)、耐震設計(10%)及協議合建(5%)等獎勵項目,也都讓獎勵明確化。
營建署也表示,地方政府並可依據都更條例授權,另訂容積獎勵項目,未來可提供都市更新事業更多元獎勵項目,有助於改善都市環境品質與提高民眾居住安全。
營建署指出,都更容積獎勵辦法是都更條例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預告期間為20日,預告期間內民眾均可透過網頁中的論壇表達意見。在預告期滿後將提內政部法規委員會及部務會報審查通過後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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