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院財經法研究中心、公益信託台灣財政金融法學研究基金、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與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今(18)日假國立台北大學三峽校區萬榮講堂,共同主辦「新時代併購、證券發行市場與信託法制的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邀集法界產官學人士於會中就多個議題發表論文,並進行綜合座談。

 

信託公會理事長雷仲達指出,信託法1996年制定頒布,制度要能運作成功,它除了是委託人、受託人與受益人之間存在的一種以「財產權」為核心的法律關係,更是委託人、受託人與受益人之間的「信賴」關係。

 

2000年信託業法頒布實施後,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監督與輔導下,信託業做為商事信託受託人,努力做好善良管理人義務與忠實義務等受託人義務,在社會大眾逐步建立並累積信賴感,受託資產規模由最初逾4,500億元,截至今年第2季底,金額已躍升至9兆8,000餘億元,較初期成長21倍。

 

其中,金錢信託、不動產信託與有價證券信託三種業務,是整體受託資產居前三大業種,信託業務的發展已有具體成效。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進一步提到,目前台灣社會有四大現象:一、人口結構高齡化少子化:老年人口與年輕人與的「扶老比」逐年上升;二、房屋老化:屋齡30年以上宅數逐年增加。

 

三、企業接班:第一代企業家年紀愈來愈高,但做好接班計畫的企業比率很少;四、退休金不足:退休金收入所得替代率低,一般民眾能退休的年齡也愈拉愈長。

 

首先人口老化與少子化的社會結構,就有高齡者資產管理、人身照顧、醫療照護、社會福利、經濟安全等需求出現。「我們可以結合預收款信託、安養信託等服務,為老年人保障財產,照顧想照顧的人」。

 

第二房屋老化的現象,就有都市更新、安養宅商機出現,我們可以結合融資、地上權租賃權信託、不動產開發信託、甚至是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機制,活絡不動產市場,確保都更過程專款專用,並可與安養設施業者合作,開發優質平價的安養住宅,達成在地安老目的。

 

第三企業接班,就有經營權確保與家族企業傳承的需求。信託公會已規劃出複雜程度不同的家族信託傳承接班服務模式,由信託業居中協助統籌、輔導諮詢,讓企業達到順利接班與財富永續的目的。

 

最後是勞工退休生活所得替代率低的問題。除要靠政府、企業共同教育宣導勞工理財,提前準備退休金觀念外,信託公會藉由向勞工與企業僱主推廣員工福利信託,讓企業與員工瞭解個人退休第三支柱的重要,協助勞工提升退休後所得替代率。

 

雷仲達表示,「信託」是一個功能十分廣泛,運作上亦深具彈性的財產管理制度,如同前哈佛大學教授奧斯丁史考特Austin W. Scott曾說:「信託的應用範圍可與人類的想像力相媲美。」信託可用於生活每個層面。

 

為運用信託解決眾多社會問題,金管會更在今年9月1日正式公布信託2.0計畫,計畫願景就是期許信託業能以民眾生活各種面向需求為核心,重塑信託服務,推出「全方位信託」的概念,讓信託業對各階層民眾在人生不同階段所需的服務都能擔起重要角色。

 

信託業在過去20年的發展歷程裡,在社會大眾心目中成功累積相當程度的信賴感,而今因應社會變遷,信託業很希望能以本身做為平台,與更多專業人士共同合作,才能提供客戶更細膩更能滿足個別需求的客製化服務,共創民眾、業者及政府三贏局面。

https://udn.com/news/story/7239/4870669?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6-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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