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央持續對房地產釋放利多,繼去年放寬不動產放款認定項目後,金管今年又全面檢討《銀行法》72條之2建築融資規定,包括電廠等融資等放款不計入建築融資30%上限等。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表示,當放款管制持續放寬,只會讓隱藏性不動產融資越來越多,促使放款更高度集中在不動產上,萬一未來房價下跌,後果恐難以收拾。
由於《銀行法》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30%」。但因國內多家銀行放款瀕臨上限,恐沒有多少額度再承作不動產授信,銀行業者也多次呼籲金管會要放寬規定。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銀行法》72條之2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防止銀行把太多錢放在不動產貸款上,一來可以避免集中放款的風險過高,二來也可以讓銀行把錢放貸到其他產業上,以防其他產業貸款遭到排擠。
但金管會從去年以來,持續放寬《銀行法》72條之2規定,把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政府廳舍、長照機構、社會住宅、都更、危老、廠房(含廠辦)等項目排除在外。換言之,上述項目都不會被視為「不動產放款」。由於多個項目被排除在外,因此銀行不動產放款多出好幾千億額度。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若把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政府廳舍、長照機構等項排除在外,至少還說得過去。但社會住宅、都更、危老、廠房等項通通放寬,也實在很不合理,因為這幾項的本質還是「不動產」,當房價下跌時,這些項目價值同樣會受到影響。
當上述不動產被視為非不動產時,並被排除於《銀行法》72條之2規定外,檯面上不動產放款比重似乎還獲得良好控制,但檯面下的隱性放款額度恐會失控性增加,尤其都更、危老與廠辦類的貸款水位大增的可能性最高。
當銀行把那麼多錢重押在不動產上,而金管會又不斷鬆綁法規上的限制,萬一以後房市遇到大動盪、房價大幅下跌,不動產貶值危機將對金融體系造成極大衝擊。
雖然目前房價大幅下跌風險不高,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仍呼籲官方應料危機從寬,是以《銀行法》72條之2規定應嚴而不應鬆,勿使今日之舉釀明日之危機。
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住展雜誌,更多資料請上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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