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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3 16:25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房地合一新制2016年上路,根據規定,案件要在交易次日起30天內完成申報,但由於不少民眾會逾期申報,財政部近日發出解釋令放寬規定,房地合一逾期申報案件,若屬初犯,罰鍰可減半。
由於房地合一新制規定,交易次日起30天內完成申報,與舊制差異大,申報規定也不同,導致不少民眾因疏忽而逾期申報。財政部昨天修正發布「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放寬納入初犯罰鍰可減半,昨天解釋令發布後生效上路,發布日當天的未確定案件也可適用。
根據舊制規定,交易所得在隔年5月報稅時一併報繳即可,若為虧損案件,因為沒申報,也不會有漏稅問題,不會產生逾期未申報遭罰的問題。
不過,房地合一新制規定,民眾需在所有權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算的30天內申報,且即使虧損也要申報,否則就會遭罰。
財政部官員表示,逾期申報的案件有逐漸減少,但考量實務上仍有不少案件,誤以為交易虧損就免申報而違規,但並未涉及漏稅,因此,發出解釋令放寬處罰標準,首次違規案件罰鍰可減半,也就是說,由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降至15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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