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於7月推出下列攸關民眾權益的房產建築法規新措施「實價登錄」、「跨縣市辦理7項土地登記」、「包租代管業者合法化」、「建築日照規定」、「綠建材標章評定修正」等,住展一次幫您重點整理,快速掃描新政上路!
不動產買賣案件改由買賣雙方共同申報登錄,「平均地權條例有關實價申報登錄改由買賣雙方辦理」,案件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新制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與不動產交易透明度。
「跨直轄市、縣(市)收辦7項土地登記案件及新增3項試辦項目」,方便民眾就近申辦不動產登記,住址變更、姓名變更、門牌整編等7項簡易登記案件,已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跨直轄市、縣(市)辦理,也增加拍賣、抵押權 塗銷、設定(限抵押權人為金融機構)等3登記項目試辦,增進申請途徑便利性,受理地政事務所收件後可全程辦理完成。
為加速輔導包租代管業者合法化經營,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查處非法經營包租代管業務者,租賃專法施行前已經營包租代管業者,自專法2018年6月27日施行起得繼續營業2年,2年屆滿後未領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者,不得繼續營業,違者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9條之1日照規定」,增訂擴大檢討冬至日所造成日照陰影之建築物範圍,除位於住宅區之基地外,亦將鄰近之商業區基地納入檢討範疇。藉由強化日照規定,維護居住健康之日照需求,並參酌氣象條件模擬分析及土地利用效率,訂定免予檢討之情形。
「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第5點、第8點及第10點修正規定」鼓勵申請標章續用,可提升綠建築標章申請人於證書期滿後再次申請延續認可之意願,便民與擴大政府綠建築政策之實施;而「綠建材標章評定基準修正」再生綠建材部分,增訂「瀝青鋪面粒料」、「隔熱混凝土用輕質粒料」、「建築用隔熱材料」、「屋頂隔熱磚」及「控制性低強度材料」等5項基準,高性能綠建材之節能綠建材部分,也新增訂5項;防音綠建材則配合建築技術規則,增列與升降機道相鄰之分間牆隔音基準及橡膠緩衝材動態剛性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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