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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甫於上週結束為期 3 週的臨時會,通過「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國安修法,獲得高度肯定。但也因修正「工廠輔導管理法」納管農地工廠、修正「平均地權條例」落實申報責任卻未按門牌逐戶實價登錄而慘遭抨擊。然而,修法是為了解決問題,不應製造更多的問題,確應回歸理性面來檢討為何需要這樣做。

首先是農地工廠,這是存在於台灣社會數十年的老問題,歷任政府都無法也不敢處理,僅僅馬英九政府規定 2016 年 5 月 20 日以後不能再有新設農地工廠。長年累積至今,農地工廠共占用 1.4 公頃的農地,約 3.8 萬家,背後的就業人口恐怕多達近百萬人。

圖片來源:中央社

如果全面強行取締農地工廠,先別說政府有無足夠的人力、物力徹底執行。就算做了,不只這些用地已難以再恢復為農業使用,所造成的失業問題,以及接連引爆的社會問題,都無法想像。

而這些農地工廠的受雇者,多半是低學歷、缺乏技術的底層勞工,這些工廠往往獲利能力也有限,不容易再招募到新員工,其勉強存在的最終目的,或許也是要撐到現有員工退休為止。

而對於更多農地工廠而言,其實只是極小規模的汙染,只有全面納管,才有轉型、改善的空間。

也因此,選區就是違章工廠大本營的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首度對行政院長林全的質詢,就是替違章工廠請命。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更是在攸關 2016 年 5 月 20 日以前存在之未登記工廠就地合法這條,跟著民進黨團按下贊成票。至於農地工廠的落日期限,時力原本也隨民進黨喊 25 年,看民進黨縮至 20 年,也提案改為 20 年。

洪慈庸立委。
芋傳媒記者簡翊展攝

未來的低污染工廠,需在兩年內申請納管,並在 3 年內提出改善計畫;因此取得之特定工廠登記的有效期限,也只到 2039 年。而中高度污染工廠若無法轉型,就只能遷廠或關廠。

所以,農地工廠合法化不是縱容非法,而是引進公權力予以監督、管理;2016 年 5 月 20 日以後設立的更是自始非法,當然也不會有放任地主炒作的問題。

至於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確實屢有按門牌逐戶登錄、納入預售屋等聲音,蔡政府也曾就此提案;但因按門牌逐戶登錄會有侵犯隱私之虞,預售屋即時登錄更可能助長炒作,故最後僅處理落實申報責任的這部分。

總統蔡英文。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只要有實際使用過實價登錄網站就知道,現行每 30 號為一區間的揭露方式,同時也登載建物型態、現況,對於使用者而言已經相當公開透明。

況且實施實價登錄後,許多灌水的建案更都無所遁形。那又何必做到逐戶登錄?

或許有人會說,只是揭露正確的門牌號碼,又沒揭露屋主身分。難道就不會有認識前後屋主的人藉此得知房屋買賣價,而陷當事人於不利?政府修法豈能讓人民活活陷入不可預知的風險中?

只有申報責任的部分,「地政士法」規定地政士未於不動產買賣移轉登記 30 天內實價申報,就要受罰;「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亦這樣規定房仲;「平均地權條例」則規定,若權利人委託地政士或房仲,就免負申報責任。

亦即只要買賣雙方擺爛、提供不實資料,最後都由地政士或房仲來負責。

因此這次修法明定,買賣雙方須於申請所有權移轉時,檢附申報書共同登錄。不但釐清責任,更收即時申報之效,確實是讓實價登錄往前進步之修法。

若要說這樣的修法是圖利建商、傷害居住正義就言重了。房價是否遭到炒作,牽涉到無數因素,包括政策面、金融面、經濟面、財稅面、心理面、社會面等等,實價登錄是否從 95% 做到 100% 的公開透明,其實只是微不足道的小小環節。若要將此無限上綱,扭曲為居住正義的唯一要素,才不得不讓人質疑操作者有何居心?

很多問題是執政以後才需要面對與承擔的,會需要修法,或朝原先規劃不同的方向去修法,一定是有必須處理的問題,以及避免再新增沒必要之問題,需要做全盤的考量。絕非只需關注單一面向的特定團體、政黨紙上談兵,作秀嘶吼不負責任的口號就能解決的。

https://living.taronews.tw/2019/07/10/39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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