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台北市議會今下午進行定期會,議員戴錫欽質詢時表示,去年5月中央公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北市府遲至去年12月才將條例內的地方政府自治事項送進議會,導致審議進度延宕。另外,相較新北市受理20件已核准8件,北市府受理4件但一件都未核准,痛批北市府大搞重建牛步化。
今天下午台北市進行議會總質詢,北市議員戴錫欽表示,新北市對於沒有使照的危老房屋的「房屋認定標準」比台北市人性化,台北市竟規定沒有使照的危老房屋需先補辦使照後,再申請拆照才能危老重建,等同民眾向市府申請使用房子的目的,就是要為了拆掉房子,相當不合理。
戴錫欽說,北市共9萬4893棟共60萬3745戶,屋齡超過30年,尚需危老檢測,而市府總將進度緩慢歸咎於民眾的問題,據資料顯示,北市市有房產共530件,屋齡超過30年共408件,其中做過危老檢測的竟只有46件,有362件沒做。認為就算是北市的自有房屋,危老檢測進度也同樣緩慢。
除此之外,今年4月有民眾陳情,其申請危老重建範圍內摻雜國有房地產,但因法令因素導致「中央政府成為最大的釘子戶」,試問,若同樣的情形發生在市有房地產,將因礙於土地法「台北市政府不就也會成為最大的釘子戶?」而北市府對於這樣的陳情竟無所因應,因此認為北市府對於危老重建是在玩假的。
他說,危老重建首重的是認定重建的標目是房屋,一般來說,使用執照就是房屋的證明。但對於建築法施行前就蓋好,卻未補辦使照的房屋,是否能申請危老重建,雙北市對此的認定竟大不同。他表示,新北市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第3條」規定,只要有水電費證明,甚至是空照圖,新北市府就認定它是房屋,不需補辦使照,就可申請危老重建。但台北市卻依「台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第4條」規定,硬性規定要補辦使照,無意義的拖延危老重建的時間。
日前戴錫欽舉辦台北市第一場民辦的危老建築說明會,在說明會上有不少民眾對於危老重建沒信心,質疑為何市府尚未確認危老重建過程中最重要的「建蔽率及高度」放寬條件、還有多數民眾本身有不動產的設定,但市府並無窗口提供諮詢,導致危老重建意願低落。
戴錫欽認為,北市府應加速確認「建蔽率及高度」放寬條件的流程,對於本身有不動產設定的民眾並提供諮商窗口。據資料顯示,台北市市有房產中,有43件是閒置房產,其中42件屋齡超過30年,分布在台北市7個行政區,新北市2個行政區,而這些房產多數是產權結構單純房產,更是危老重建最好標的。既然市府日前對外宣稱斯文整宅都更,是公辦都更最好案例,相信危老重建亦是市府重視政策,北市府亦應比照公辦都更精神及方法公辦危老重建。如此既可讓民眾對於危老重建有信心,更可加快危老重建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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