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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年齡擬下修為18歲,財政部針對2大稅法預告修正,未來省稅額度恐縮水。(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朝野立委提案修正民法,將成年年齡由20歲降為18歲,財政部配合預告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所得稅法」,將法規文字從「未滿20歲」改為「未成年」,未來若確定下修,遺產稅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及綜所稅扶養未成年子女適用條件,將受影響。

近日朝野立委提案,下修民法規定的法定成年為18歲,財政部昨預告修正「遺贈稅法」規定,將法規文字從「未滿20歲」改為「未成年」,換言之,未來若確定下修成年年齡,遺贈稅法規定的繼承人扣除額門檻,也將從20歲下修為18歲。

依「遺贈稅法」規定,現行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扣除額為50萬元,若未成年者,則依距離成年的年數,每年增加扣除額。

舉例來說,現行繼承人若為17歲,距離成年還有3年,依現行「遺贈稅法」規定,可多扣除150萬元(50萬x3),但未來修法下修成年年齡至18歲後,未成年為18歲以下,若現行繼承人為17歲,就只能多扣除50萬元,等於是扣除額度將縮水。

另外,在「所得稅法」中,扶養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同時適用其免稅額,必須符合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但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未來法規文字也將修正,以「未成年」、「已成年」表達。

未來成年年齡若下修為18歲,民眾的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必須要未滿18歲才能直接列報扶養,若已滿18歲,僅在學者、有身心障礙或證明無謀生能力,才能扶養。

財政部官員表示,兩案預告修正14天,預計6月23日預告結束,將搜集各界意見綜整後,將送交行政院核定,核定通過後才會送立法院。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19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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