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受疫情影響外需持續不振,經濟部宣布「紓困三.○」的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昨起收件,第三季匡列一五六億元,預估可維持三十萬人以上就業,範圍為製造業、會展業及貿易業;認定標準有所限縮,採同期比較,並增列上市櫃公司今年上半年EPS(每股盈餘)應為負值等條件。紓困貸款申請也自原訂九月中截止延長到年底為止。
經濟部昨公告製造業、技術服務、會展、貿易業適用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辦法,涵蓋今年第三季,凡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者、及提供製造業技術服務之業者,在今年七到九月營業額衰退達五十%以上,即可申請。
補貼員工薪資四成 每月上限二萬
經濟部表示,政府補貼艱困企業正職員工三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四成、每月上限二萬元,及以正職員工數乘以一萬元的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但若已獲四到六月營運資金補貼者,不再補貼。
艱困企業的認定標準也有所限縮,必須為今年七到九月營業額較去年、前年之同期或同月減少達五十%,與紓困二.○可與去年、前年任一個月比較不同;經濟部表示,同期比較可排除景氣循環造成之淡旺季營業額差異,客觀反映受衝擊程度。
此外增列興櫃、上市櫃公司上半年或第三季EPS應為負值或有營業損失,才能申請;申請業別也有細項限制,包括技術服務業需提出對製造業提供服務的實績佐證資料,而會展業紓困對象為會議、展覽服務業,及會展場地、物流、裝潢等,貿易業則需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並有出進口廠商登記,且去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一五○萬美元以上。
行政院預計十月通過紓困三.○經費,其中增加企業融資保證四五○億元,可再創造四五○○億貸款;而原先申請期間到九月十五日,將延長至年底,包括貸款展延、營運資金及振興資金貸款等,可動支期間則延到明年六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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