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帶看房屋,經常上演「保密防諜」戰,例如有時候屋主已經委託一家房仲賣房,相關資訊被張貼出去後,其他房仲看到了,會執行「反開發」,就是會假裝買家,打電話詢問詳細地點再去找到屋主,讓他也能來賣這間房!也有房仲會擔心提供了服務,但最後買家卻跳過仲介直接找屋主,因此少數房仲會在帶看時拍照自保,未來如果有糾紛以此來協商!
房仲買賣房屋或租賃交易,經常上演諜對諜!最常見的是這樣,走進社區大樓,用「特殊話術」詢問管理員。
大樓管理員:「他也會跟我們講說,屋主有跟我們講說,他這邊有一個房子要賣,然後叫我們過來看這一類的。」
這是房仲常見的「反開發」,舉例來說A房仲開發了一間要賣的房子,B房仲在網路或廣告單上看見後,上頭多半沒有寫上詳細地址,B房仲也想賣,會想方設法要到地址和屋主聯絡方式。
資深不動產經理人林建宏:「譬如說他可能會告訴對方說,我(如果買)這個房子要看過風水、要看過老師,所以請你把地址直接給我,我去問過老師,老師說可以,我再過來看,透過這個方式,他就可以獲得房子的地址,進一步就可以調閱房子的謄本。」
還有一種情況是配件踩線,A仲介公司找到屋主要賣房,B仲介公司手上有想買房的客戶,2家公司合作,一旦成功交易,各自取屋主的4%和買方2%的傭金,但就怕彼此有人不認帳,會先簽這樣的配件同意書,有時帶看時也會私下拍照,避免服務變白工!
資深不動產經理人林建宏:「表示說你這個仲介公司是跟我合作的,你不能越過我,私下去找屋主。」
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是,買賣雙方本來找房仲幫忙,但要避免成交前,買家跳過仲介直接找屋主,房仲也有防範之道,會在每一次帶看時,請對方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名,有時看屋資訊,也會利用LINE對話,證明我曾約你看屋,也有少數房仲在看屋時會拍下照片,一旦買賣雙方成功交易卻不付傭金,就能以此作「服務證據」來協商。
不過專業房仲說,少數仲介在帶看時會拍照,有些是為了自保,目的是如果未來有糾紛,能拿得出證據,但前提就是「不能對外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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