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處說,2018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逾期將加徵滯納金。另為便利民眾方便依限繳稅,台北市稅捐處及所屬13個分處的全功能服務櫃檯,將於繳納期限最後1天(5月31日)延長服務時間至下午6時30分,提供補發房屋稅繳款書服務,民眾可多加利用。

稅捐處說,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的繳稅管道,除可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也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或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稅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還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及透過行動支付繳稅業者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繳稅,或至超商多媒體資訊機使用自然人/工商憑證列印繳費單繳納,更可利用自然人/工商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直接線上查繳稅款。已申請委託金融機構或郵局轉帳繳稅者,務必在5月31日24時前於約定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餘額,以利轉帳納稅扣款作業。

稅捐處說,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每逾2天加徵應納稅額1%的滯納金,若超過30天仍未繳納,不但要加徵應納稅額15%的滯納金,還會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稅捐處提醒納稅人儘速如期繳納房屋稅,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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