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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為了提供低價住宅推出「合宜住宅」,為了避免炒房,另設禁止轉售年限,不過「法拍」、「繼承」而形成的產權移轉卻不在此限,讓炒房客有機會鑽漏洞大炒合宜宅, A7站合宜住宅「麗寶快樂家」今雖流標,但板橋浮洲合宜宅20樓一戶在本月法拍時,卻在第一拍就被標下,比起當年入手價大賺571萬元,凸顯居住不正義的狀況。
內政部2010年4月提出「合宜住宅」概念,由政府徵收土地,低價賣地給建商興建「出售式公宅」以低於市價2~3成價格,有條件出售給承購戶(無住宅及收入限額),並設有禁止轉售年限。但合宜住宅後來爆發弊案,政策不再推行。
雖然合宜住宅設有禁止轉售年限,但這項規定卻被「法拍」突破。合宜宅怎透過法拍轉手?寬頻房訊發言人徐華辰剖析,若「一拍即得標」就會懷疑是刻意操作。他公開兩個常見手法,第一,屋主先以這間房子做為抵押品,向預定好的買家或民間融資公司借貸或簽本票,取得資金之後無力償還,債權人就把抵押的合宜住宅向法院申請拍賣。
因此合宜住宅就流入法拍市場,為了避免拍賣底價太低,被其他買家出價搶走,所以本票金額會比房價高幾百萬,讓其他人知難而退,債權人就能一拍承購。
另一種手法則是,原屋主和債權人事先簽好租賃契約,以及註明這間法拍屋採「不點交」方式,這些作法都會讓投標民眾覺得,標下這間法拍屋的後續處理工作會很麻煩,而乾脆放棄投標,最後由債權人直接承受這間法拍屋。(何世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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