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買賣持有很久的房屋總會面臨高額土增稅,一般來說,能夠辦理自用優惠稅率節稅效果最佳,目前有一生一次或是一生一屋的優惠稅率,但因為後者條件較為嚴苛,不少民眾因為曾經使用過額度,會透過夫妻贈與,再行出售的方式,以達到節稅目的。
▲想送房給老婆,就要先搞清楚稅制。(圖/翻攝自unsplash)
按照現行土地稅率,持有20年以下增值稅依照漲價總數累進20~40%,超過20年則減徵20%、30年減徵30%、40年則減徵40%,坊間不少民眾因為長期持有不動產,特別是精華地區的透天或是公寓等土地持份較高的產品,往往動輒就要數百萬的土地增值稅,中南部過去甚至發生售價還不夠繳交土地增值稅的慘劇。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表示,出售自用不動產可以適用10%優惠增值稅率,但一般民眾多數希望能使用門檻較低的一生一次方案,也有不少夫妻因為其中一方使用額度,透過夫妻贈與進行節稅的例子。
例如老公已經使用了優惠稅率,送給老婆後再行轉售,就能使用老婆的優惠稅率,而若是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者,在財政部解釋令中,還能放寬適用舊制,更讓許多人趨之若鶩。
不過徐佳馨也提醒,夫妻間贈與房屋及土地,要訂立贈與契約,並在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及土地增值稅申報書,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影本及有關證明文件,向稽徵機關申報契稅及土地增值稅,雖然不課徵贈與稅,但仍必須辦理贈與稅申報,於取具國稅局核發之免稅證明書後,再持向登記機關辦理產權移轉登記,才算完成。
另據財政部統計處最新統計資料顯示,房地合一上路後土地一般贈與從每年15萬筆,下滑到每年12萬筆左右,下滑幅度約兩成,且近期也未見增長,顯見房地合一上路後,已經減少透過土地贈與移轉財富的誘因,不過相較之下夫妻間的土地贈與並未受到太大影響,近年維持每年3.7~3.8萬件,約佔整體贈與移轉的2成,比起房地合一上路前的3.9萬件並未有太大差異。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財政部曾釋出解釋令,解決夫妻贈與後出售,適用新舊制與成本認定的問題,若配偶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由他人手中購入不動產,並在2016年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後,才進行配偶間的「贈與」,再行出售給他人,若「夫妻持有時間」合併計算滿兩年以上才出售,放寬適用舊制,也就是沒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土地交易不用課資本利得稅。
根據財政部統計處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土地主要移轉原因的變化情形,一般買賣於2013年以90 萬筆達到近年最高,2016僅剩58萬筆,惟近兩年隨不動產市場逐步回溫,已升至69萬筆。
一般贈與於2016年之前每年約有15萬筆,房地合一上路後每年約12萬筆左右,下滑2成,不過夫妻間土地贈與後出售,可以利用另一半未使用過一生一次土地增值稅的節稅優惠,若是大地坪且持有較久的透天或公寓等產品,節稅效應就十分顯著,因此統計夫妻間贈與不太受房地合一影響,仍維持相對穩定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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