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雅慧╱台北報導】高租金時代怪象,北市租屋族竟「穴居化」!松江南京商圈為知名金融中心,每日吸納許多上班族,因租金高,想租在離公司近的這裡不容易。《591》租屋網卻出現裝潢美輪美奐的「地下豪宅」,月租2.5萬元,比地上住宅便宜一半,讓付不起高房租又想住市中心的民眾趨之若鶩。但北市建管處直言,因人力不足,無法主動查緝。

 

這間「地下豪宅」位捷運松江南京站巷內,挑高4.5米樓中樓的2房住宅,裝潢亮麗,配家具家電,但細看卻位地下1樓,因有天井開窗,號稱「陽光屋」。房東友人成先生表示,月租金開價2萬5500元,附近至少要4、5萬元,「非常划算」,剛貼上租屋網「一個早上就接到10通電話」。 

松江南京站巷內大樓,竟有挑高四米五的地下室空間。林琨凱攝

記者另查到信義區吳興國小附近也有公寓地下1樓改裝成隔間套房出租,約10坪大,月租1.2萬元,同樣附家電,還安裝保全系統。屋主友人苗小姐表示,地下室是1樓的附屬建物,1樓加地下室共隔成4間套房。 

公寓地下1樓隔成套房,雖有氣窗,但仍不通風。林琨凱攝

北市信義區公寓地下1樓,竟改成套房出租。林琨凱攝

房東將地下1樓做住宅使用,配備基本家具與家電。林琨凱攝

檢視這類地下室住宅,僅有單一狹小出入口,且幾無開窗,不只通風採光不佳,一旦遇火警恐難以逃生而釀災,過去也不乏租在地下1樓的住戶,因其一戶失火、燒炭等細故,造成其他室友重大傷亡的事件。 

獲檢舉可罰30萬

台北市建築管理處副總工程司洪德豪表示,地下室能否做住宅使用,要看原核准用途為何,及是否可變更為其他用途,「原則上不行」。但因人力不足,建管處無法主動查緝,若接獲檢舉會調閱圖說和屋主資料,並現場勘察,確認有違反《建築法》將裁罰6~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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