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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發布2019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5.15%,較上季上升0.42%,與去年同季持平,房價負擔能力為「略低」等級;房價所得比則為8.58倍,較上季上升0.11倍,與去年同季持平。
內政部表示,從長期觀察,本季貸款負擔率雖較上季上升,但仍是2016年以來第3低,房價負擔能力有逐漸提升的趨勢。
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是參考貸款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2項指標,以衡量對房價可負擔的程度。內政部指出,數值愈低表示負擔能力愈高,並依據當季房價中位數與所得中位數的關係計算而得。本季因房價中位數較上季上漲,致貸款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呈現上升趨勢。
內政部說明,房價負擔能力指標中的貸款負擔率,其比例愈大者,表示其房價負擔能力越低,依照不同比例區分為可合理負擔、略低、偏低、過低四種不同的房價負擔能力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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