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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2 11:54中央社 記者潘姿羽台北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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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計8月成立,內政部營建署也加緊腳步籌備,現正預告訂定董事監事利益迴避範圍準則,明確規範利益不只財產,也包含人事陞遷,避免未來董監事踩紅線。

內政部營建署將設立住都中心,目的是透過具有專業及公信力的行政法人組織,支援政府執行社會住宅管理、公辦都市更新,並協助民間推動具公益性的更新案,藉由公私協力,引進民間能量,共同推動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

不過,都市更新涉及龐大利益,都更條例以及住都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於立法院審議時,也都有立法委員表示,擔心法條不夠嚴謹,會有官商勾結的操作空間。

內政部營建署因而訂定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監事利益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準則,明訂董事、監事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務上的權力、 機會,圖謀自己或關係人的利益,即日起進入預告階段。

草案中更清楚定義,利益包含財產上利益及非財產上利益,前者如動產、不動產、現金、外幣、有價證券或其他具有經濟價值等利益;非財產上利益則指有利於自己在住都中心進用、陞遷、調動或其他人事措施等。

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說明,訂定利益迴避準則,除了讓未來董監事有所依循,也能讓外界對住都中心更放心,確保行政中立的原則;如果董監事有違反準則的情形,內政部便會依此準則,提請行政院解聘其職務。

營建署官員也說,住都中心現在正進行人事招募、法令籌備的作業,8月前均可完備,8月住都中心便可如期正式成立。(編輯:楊玫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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