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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7 20:27經濟日報 住展雜誌/住展房屋網
 
 
為了解決都會區老舊建物改建卡關、都更成效不彰的狀況,兩年前中央推出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不過,重建需求最殷切的台北市,由於需配合修正《台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而相關草案最慢今年七月才上路,因此有北市議員要求北市府發函中央,建議延長相關辦法時限。而根據北市建管處說法,將建議(中央)把危老條例時限從現行10年延長至15年,當中的時程(容積)獎勵則從3年拉長到5年。

平心而論,(危老)條例公告實施已超過兩年,北市修訂相關辦法卻拖到現在才上路,就說明北市對於危老重建,積極度實在不足。現在反過來要求中央拉長相關期限,但如果行事之心態不改,就算期限延長到20年,也一樣沒路用。

當然,如果中央真的決定延長危老條例時限,其實也無可厚非畢竟無論都更或危老整合,本來也就不可能短短兩、三年內就完成,甚至動輒花上五年、十年,也是很平常的事。然而,北市另建議的時程獎勵也從3年拉長至5年,說實話就毫無道理可言;住展房屋網企研室甚至認為,包含危老重建在內,任何的時限容積獎勵,都不應該繼續存在。

所謂的時程容積獎勵,其實就是(開發商)只要在一定時限內啟動開發(動工),就給予一定額度的容積獎勵。然而,從容積本身的定義來說,這根本毫無立論依據,形同無中生有。須知,容積是來自公共建設所提供的容受力;再試問,在一定時間內完成開發動作,有可能提升某區的容受力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拿智慧或綠建築來做對照,就很明顯看出時程獎勵的極度不合理。理論上,由於能減少或節省人員活動產生的耗能,因此建築開發納入智慧或綠建築概念與規劃(並取得相關標章),給予相當比例增額容積,還有一定的立論基礎或對價關係可言。

相較之下,時限內開發,當然不可能達到相同效果;甚至基於以上有關容積的實際操作定義,時程獎勵只會造成區域更大的負荷,等於完全是殺雞取卵的做法。是故,時程(限時開發)是目前各種名目容積獎勵中,最沒道理,也最需要被檢討,甚至全面取消者!結果,現在北市府竟建請中央延長之!

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住展雜誌,更多資料請上住展房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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