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7 09:4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2017年5月中發布實施,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劉彥君指出,只要危老建物在發布3年內申請重建,就可有10%的時程容積獎勵,且不受危老條例總容積獎勵天花板限制,現在全台已有136案核准通過,近來已有一波搶申請潮,不僅吸引知名老舊飯店申請危老改建案,甚至連陽明山老豪墅、里民中心等都跟著搶搭危老改建「直達車」。
劉彥君提醒,最關鍵的10%容積獎勵,必須在3年內申請核准,才可取得,而最高將可享有1.4倍的額外容積獎勵,預計2020年5月9日「關門」截止,內政部營建署日前已明確表示,不會予以延長。
劉彥君分析,往昔都更的三大障礙分為:一、基地面積至少得1000平方公尺(約需302坪),又因戶數多整合不易。二、容積獎勵不明確。三、都更審議過程冗長,一拖十餘年,曠日廢時。
劉彥君認為,危老重建程序簡易、獎勵容積明確,在「都更」改建市場引發迴響;「危老條例」不但取消最小基地面積限制,讓20坪也能蓋,還規定主管機關最遲75天得審核完成;而過去得由都審委員會開會決定的容積獎勵,「危老條例」也改以明確地條例給予。
依統計,台北市已發布19個核准案,容積獎勵值獲得超過30%的高達10案,獲得40%的核准案更有7件,容積獎勵值對比都更容獎天花板的50%,沒有少很多,改建速度卻大幅加快,劉彥君認為,因危老案件雖強調須所有權人百分百同意,但不限基地規模,此門一開,讓許多過往無法實現的都更案,選擇切割出百分百同意的區域,改走危老途徑。
劉彥君表示,危老改建,因小面積也能蓋,的確解決了急迫的「居住安全」問題,有其必要性,但都市建築基地碎片化,卻可能傷害都市規劃整體性,不利都市全面更新,尤其本波危老改建熱潮在雙北增溫,而都市整體規劃,例如:巷弄狹窄、避難空間等問題,卻不能根本解決,反更增添困難,利弊得失在落日條款來臨之際(危老條例已實施約3年期間),是否應予適當修法值得主政者深思。
目前都更三法已到位,民眾可依基地規模及整合情形,考量決定採「危老條例」或「都更條例」方式重建,危老條例是以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為加速重建對象,至於合併鄰(空)地,則非危老條例主要協助重建對象;劉彥君透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建議,如果合併的鄰(空)地面積超過危老基地面積,而不符合危老條例者,仍可改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辦理,民眾可依自身需要尋求專業人士或政府機關協助,以有更新穎便利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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